第六章海运提单
第一节海运提单概述
第二节海运提单的分类
第三节电子提单
主要内容
学习目标
理解海运提单的性质
认识海运提单的作用
熟悉主要海运提单的内容
掌握有关海运提单的国际惯例
学会制作电子提单
第一节海运提单概述
一、海运提单的定义
提单(Bill of Lading-B/L),是收到货物或货物装船,应托运人的要求,由承运人或船长,或承运人的代理签发的、证明承运人已收到提单上列明的表面状况良好的货物,并负责将该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和完好地交付给收货人的货运单证。
提单是一种有价证券,在市场上如同其他商品一样,可以自由买卖,或到银行抵押贷款,具有广泛的流通作用。
1993年7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二、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1)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发给托运人的一张货物收据。
(2)提单是所载货物的物权凭证。
(3)作为运输契约的凭证,也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第二节海运提单的分类
一、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
(一)已装船提单On Board or Shipped B/L
是指整票货物已全部装进船舱或装在舱面甲板上后承运人根据大副收据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通常必须注明装载货物的船舶名称和装船日期。
货物装载在船只上,可分为置于舱面(即甲板上,loaded on deck)与置于舱内(即甲板下,loaded under deck)。若在提单中载有on deck,loaded on deck或stowed on deck等批注,这类提单称为甲板货提单(On deck B/L),它表示货物装载于甲板上。除非发货人同意,承运人将不属于甲板货(deck cargo)的普通货物装载于甲板上,以致发生毁损或灭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二)收讫待运提单 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又称备运提单,是在托运人已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承运人已接管等待装船的货物后,向托运人签发的提单。
通常此种待运提单上记载“received for shipment in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等文句,表示签发提单时,承运人仅将货物收管(take in charge)准备于不久后装船,而实际当时还未装船。
我国《海商法》第74条规定:“货物装船前,承运人已经应托运人的要求签发收货待运提单或者其他单证的,货物装船完毕,托运人可以将收货待运提单或者其他单证退还承运人,以换取已装船提单,承运人也可以在收货待运提单上加注承运船舶的船名和装船日期,加注后的收货待运提单视为已装船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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