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长江:事不过三?
9月11日,北京,钓鱼台者,第三次被赶出“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士照明)的吴长江站在台上,闪光灯瞬间照亮了他的面庞,神情憔悴。
吴长江是雷士照明创始人,前董事长,他目前在公司没有任何职务,但背景板上仍然写着雷士照明媒体通气会的字样。吴开始了讲述,内容为关于他和现任雷士照明董事长王冬雷的是是非非。此时距他1998年创立公司,已经过去了16年。
16年中,他三次被赶出雷士照明。中国有句古话,事不过三。吴长江的悲情,在于同样的错误,他犯了三次,却仍然没有从中学习到避险之法,这在中国民营企业家群体绝无仅有。周而复始的命运之锁,将吴长江牢牢拴在人生的危机时刻。吴长江前两次回归成功,现在,他正面临第三次出局危机。能够再次重回雷士照明吗?吴长江告诉本刊记者,“我从不放弃,我会行使我的权力。”
但命运的天平,却总是将吴推至绝境。
总是哥们儿义气终有一天会出问题
将吴长江第一次赶出雷士照明的人,正是他的创业伙伴。
1998年年底的一天,吴长江叫来了高中同学杜刚、胡永宏。三个人在吴的住处附近路边摊吃饭,边喝边聊中,谈到一起创业。吴长江举起酒杯,将心中长久以来的想法对着两个老同学表明,
“合作不如创业,咱们共同出100万,一起干点名堂出来。”吴当时为了给两位老同学信心,甚至拍着胸脯保证,“今年投了钱,我保证明年就会赚回来。”
吴长江向本刊记者回忆当时的情景说,“杜刚说你给我多少股份都可以,因为他第一次在我这儿用一万多块钱赚到三十多万。”
酒酣耳热中,股份分配方案敲订,吴出45万,占45%股权,,%。惠州雷士照明有限公司从此成立。
之所以按照如此比例分配,是因为吴长江当时说了大话,“我说以后如果我吴长江一意孤行,你们两个可以制约我。”一语成谶,让吴长江没有想到的是,随着企业的壮大,曾经的同学、好友,正是运用股权占多数的优势,将他逼出公司。
三个创始人的矛盾起因,最重要的导火索,则是经营理念不同,尤其企业赢利之后,钱如何分配。2002年后,雷士照明在业内发展处于上升期,利润达到数千万元。对于到手的利润,吴的看法是将钱投入再生产,将企业推上发展快车道。他认为企业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决定了应该把赚的钱投入生产,不断滚动,将公司平台做大。
而其他两个人则认为企业多年未分红,一直在吃苦,也应该分点红享受成功了。吴长江对于雷士照明的未来筹划,遭到了创业伙伴的抵制。最终因吴仅占有45%的股权,而另两位以55%的股权的优势,使得投入再生产的想法变成了分红。
两位股东的胃口却并非止于分红,而是提出了持有股份较少,要求三个人股权均等。随后,%,%、%、%的均衡状态,三位股东在企业的工资、分红也完全均等。
北京企业研究所所长贺阳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认为,股东平均分权,在现代企业治理机制完善的公司,完全是可行的,因有董事会制约,一切以协商为主。“但如果股东之间出现经营纠纷,就会出现控股权之争,谁的股份多,就可制约另一方。”
吴长江与其他股东之间,恰恰出现了经营分歧。此时仍然以推进雷士照明的发展为要,其他股东却另有想法,三个股东矛盾日益尖锐,终于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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