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马克思的劳动创造价值一元论.doc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马克思的劳动创造价值一元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于马克思的劳动创造价值一元论的争论为什么必须坚持劳动创造价值一元论的争论比较集中而激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那些提出物化劳动创造价值和稀缺性创造价值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坚持劳动价值一元论,以正本清源,继承创新。
一、目前关于劳动创造价值一元论的争论
马克思认为,物化劳动不创造价值。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些学者提出了相反的观点:如:钱伯海教授,断言,“物化劳动创造价值”。有人认为稀缺性也是价值的源泉之一,应抛弃马克思的劳动价值一元论,回到三要素价值理论上来等等。马克思认为新科技是物化劳动,不创造价值。但是有人提出了相反的观点:如:谷书堂认为:“二战以来,科技迅速发展,对社会财富的创造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以至于戴上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桂冠。在西方发达国家,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技术因素所起的作用60%-80%,活劳动的作用日益下降。如果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科学技术只增加使用价值的数量,而对价值的增加不起作用,这显然与现实矛盾”。又说他的解决思路:“把科技劳动即进行研制,设计,和形成软件等与直接物质生产过程视为一个由于分工而分开的过程,这种高智能的劳动被利用到直接生产过程,就不仅可以把自身的价值生产出来,而且如同活劳动一样还可以创造更高的价值,因此,科技进步同样创造价值
”。
钱伯海认为:“如果只承认科技转移价值,不创造价值,哪还有什么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可言呢?”
当然也有人对这种观点进行反驳。吴易风认为:“如果认为活劳动和新科技创造价值,就会陷入二元论”,并认为由于新科技,新知识的使用,活劳动减少,但是新价值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自从劳动价值论产生以来,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不同的经济学家对于同一经济问题往往有相反地解释,并得出不尽相同的思想结论和政策主张。这除了认识方面的原因以外,主要因为经济学家所研究的材料具有特殊性,它直接涉及到不同的社会群体,集团,阶层,阶级和国家的权益,接受反映特定利益的意识形态,采取符合特定利益集团的价值判断”。[1]
上述问题争论的本质焦点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劳动价值一元论的争论。
二、马克思的劳动创造价值一元论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科学劳动价值论,科学劳动价值论有两个根本特点。第一个特点就是将价值归结为劳动;第二个特点就是将价值归结为特殊的社会生产关系。
从第一个特点看,即:价值就是抽象的人类劳动。马克思采用了抽象的方法,抽去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属性,抽去了劳动产品的属性,劳动形式的差异,使用价值的差异,即自然的,化学的,物理的等自然属性的差异消失了,剩下的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他指出,
“彼此完全不同的劳动所以能够相等,只是因为他们的实际差别已被抽去了,它们已被还原为作为人的力量的耗费,作为一般人类劳动的共同性质。”[2]因此,在价值的实体中,没有使用价值的一个原子,价值的形成只不过是劳动的凝结,劳动的物化过程,就好像是水凝结为冰的过程。因此,形成价值的只能是劳动,是人的活劳动。
西方的要素价值论者认为土地,资本,劳动,是价值的源泉。实际上,土地,资本,劳动,是财富的源泉,是使用价值的源泉。威廉配第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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