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税制亟待改革
面对我国即将加入WTO,保险业能否应对“入世”挑战,在一定
上取决于我国的保险税制能否迅速向国际惯例靠拢,提高民族保险业的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我国目前实行的保险业税制在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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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险业的迅速发展。
根据现行税法,我国对保险业主要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两大税种,同时ssbbww. com还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增加. com了企业负担
目前世界上只有少数国家对保险业课征营业税,而我国正是其中之一。对保险业征收营业税,虽然增加. com了国家财政收入,起到了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 t tt8. com了保险业的税收负担。削弱了保险企业的竞争力。对出口型保险业不实行零税率?削弱了我国出口型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有碍于我国保险国际化的推进。
1997年2月以后ssbbww,了金融保险业的税收政策,其所得税税率由55%降到33%,而营业税税率由5%提高到8%,税负净增加. com3个百分点。从表面看,保险业税负有增有降,实际8ttt8上增加. com了企业的负担。在国有保险公司效益不洼甚至亏损的情况8 tt t 8. com下,所得税税率下调起不到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作用。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反映,因为8 Tt t 8. com营业税税率提高,公司1997年营业税比1996年多缴纳15亿元,1998年比1997年营业税多缴纳12亿元。保险业经营最突出的特点是经营风险大且风险具有滞后性,而且不是高赢利的企业,保险业税率的提高,使保险业成为除娱乐业以外营业税税率最高的税目。这样结果,国家增加. com税收的同时ssbbww. com,也加剧了保险业风险因素的集聚。
关于营业收入的实现,我国财务制度及税法都明确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所以8ttt8就产生了保险公司的当期应收保费,无论是否实际8ttt8收到,按照<8ttt8table>规定必须ssbbww. c om按营业额先缴纳8%的营业税及附加,对于再保险业务,代扣代缴分保公司营业税的问题。企业资金占用严重。
所得税待遇不同
中外保险公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在计税工资、职工福利费、捐赠支出、业务招待费、利息支出、坏账损失、固定资产折旧等方面同。具体表现为中国企业用于公益、%的标准以内可据实扣除(外资保险企业扣除率为不超过3%),其他超过部分不得抵扣。应不高于原价的5%,而外资企业折旧残值则规定可不低于原价的10%。工资费用方面业可据实列支,内资企业只能根据计税工资列支。这种内外两套所得税税制,在中国入世后,对中国保险企业参与竞争极为不利8 tT 。税负不平衡将减低民族保险业的竞争力。另外,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法允许外籍人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月费用可扣除4000元,而我国公民月费用扣除仅允许扣除800元,这显然有违国民待遇原则。
保险业税制亟待改革|有关保险学的论文资料
巨灾准备金税法无规定
西方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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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保险企业必须ssbbww. c om提取巨灾准备金。英国明确规定,企业的巨灾准备金最高可达当年保费收入的2倍,这就为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创造了有利的条件。而我国目前财务制度和税收法律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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