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灾害事故
的抢险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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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抢险救灾时的组织领导指挥工作
第二节处理事故时的特别服务部门
煤矿重大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
第一节、抢险救灾时的组织领导指挥工作
一、抢险救灾时的组织领导工作
煤矿发生事故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矿长负责抢救指挥,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重大事故发生后,矿长必须立即向上级汇报和召请矿山救护队,立即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全权指挥,并吸收矿山救护队队长为指挥部成员,听取救护队队长的意见。
矿长和救护队处理事故过程中的职责
第一节、抢险救灾时的组织领导指挥工作
一、抢险救灾时的组织领导工作
第一节、抢险救灾时的组织领导指挥工作
二、抢险救灾时的指挥工作
1、抢险救灾的注意事项
1)及时停电撤人,向上级汇报、尽快召请救护队和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
2)尽快搞清事故性质,查清事故原因,防止做出错误判断,造成指挥失误。
3)指挥员要纵观全局、抓住战机、合理地组织力量并运用一切可以运用的救灾手段,力争最快地抢险救灾。
第一节、抢险救灾时的组织领导指挥工作
二、抢险救灾时的指挥工作
2、抢险救灾的指挥程序
1)立即成立抢救指挥部;
2)准确统计当班井下人数及其姓名;
3)指定一名副职领导负责签发下井许可证;
4)选定井下救护基地;
5)救护队下井营救人员;
6)组织二线、三线力量;
7)救护队进行全面的侦察工作;
8)尽快提出事故处理方案;
9)确保方案顺利进行;
10)事故处理结束后,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节、处理事故时的特别服务部门
二、抢险救灾时的指挥工作
为了保障抢险救灾工作正常顺利进行,设立特别服务部门,主要包括:井下基地、地面基地、通讯工作、安全岗哨、应急气体分析室、医疗站。
第二节、处理事故时的特别服务部门
二、抢险救灾时的指挥工作
1、井下基地
井下救护基地是井下抢险救灾的前线指挥所,是救灾人员与物资的集中地,是救护人员进入灾区的出发点,是遇险人员的临时救护站,关系着救灾工作的成败。
1、设在不受灾变威胁地点;
2、选在风流稳定的新风地区;
3、要有一定的空间与面积;
4、要方便运输,保证通风和照明;
5、不要设在角联通风支路;
6、考虑几个备用基地以便选用。
设置原则:
第二节、处理事故时的特别服务部门
二、抢险救灾时的指挥工作
2、地面基地
在处理重大事故时,为及时供应救灾装备和器材,必须设立地面救护基地。
1、储存救护器材和物资于基地内;
2、登记器材的收发与储存;
3、及时报告器材消耗、补充和储存;
4、保证基地内各种器材、仪器的完好。
职责:
地面基地应有通迅员、气体化验员、仪器修理员、汽车司机、保管员等人员值班。
第二节、处理事故时的特别服务部门
二、抢险救灾时的指挥工作
3、安全岗哨
1、进、出风井口设置,阻止非救灾人员下井,防止在井口附近有火源;
2、阻止未佩戴氧气呼吸器的人员进入危险地区;
3、将从有害气体积聚的巷道中出来的人员引入新风区;
4、观测巷道的风流,有害气体的变化。
作用:
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应根据处理事故的方案,在有害气体积聚的巷道与新鲜风流交叉的新鲜风流中设安全岗哨,统一岗位至少由两名救护队员值岗,值岗人员除有最低限度的个人防护装备外,还应配有各种气体的检测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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