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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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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房地产工程预结算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房地产公司所属各房地产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通过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工程的预算及结算的编制、审核工作;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索赔等需确定费用的审核工作。
第三条职责
1、预算部是负责组织7、预算部根据结算完的工程提出成本管理建议。
第二章发包工程(合同)预结算原则
第4条预决算管理的总体原则是“合同为本、事实为据、合理诚信”。
第5条在工作和与外方交往中,做到有礼有节、相互尊重、实事求是、据理力争。
第6条在项目内部,要做到“工程与经济相结合”,相互支持、相互协作,使工程与经济目标能同步实现。
第三章工程预结算
第7条工程预结算的范围
(1)招标项目预算与结算。
(2)直接发包项目预算与结算。
(3)按照合同规定中间拨款工程量审核。
(4)材料设备采购预算与结算。
(5)零星施工项目预算与结算。
(6)零星用工与设备租赁审核与结算。
(7)其他。
第8条招标项目预算编制与竣工结算
(1)招标项目预算
①根据市场情况确定的影响造价的条款,如材料价格、市场造价与定额
水平的降低率、不计价项目等。工程部草拟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
②根据审图、施工组织设计、现场情况和合同的补充条款编制施工图预算。为确保预算计算准确,避免漏项、定额错套和计算错误等,采取委托中介、意向承包人、工程部造价工程师同步编制,相互保密,最终对照定案的办法。预算最终定案由工程部组织,造价工程师亲自实施,三方签字,报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2)招标项目签证
①在施工期间所有发生的设计变更均由设计、施工、监理三方签字,明确变更编号、提出的单位和原因,并同时确定调整的价款(临时不能确定价款的除外),造价工程师审核后,工程部经理签字批准,调整额在五千元以上时,须经总经理批准。
②材料设备主管及时掌握市场材料价格的信息,因市场材料价格变动发生的调整,随时办理签证,签证明确市场价格信息情况、合同价格、数量和调整额,材料设备主管负责报工程部经理签字批准,调整额在五千元以上时,须经总经理批准。批准件同时送造价工程师、财务部门。
(3)招标项目的竣工结算
招标项目验收备案完毕,工程部在一月内组织竣工结算,一般委托中介进行,造价工程师亲自参加,原则是预算定案加签证,即合同价+变更价。
(4)按照合同规定中间拨款工程量审核
按照合同规定中间拨款的项目,造价工程师负责对照合同和现场实际施工进度,提出次月拨款计划。按照合同需截算工程量的,对照定案书和施工单位提报的截算书,详细审核后提报拨款额度,报项目经理审核。
第9条工程量的审核和确认
(1)工程量计量
①造价工程师负责工程量计量。
②预结算工程量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审核。鉴于本项目具体情况,如事先已有总包方审定预结算工程量的,经工程总监同意可直接参照使用。
③项目委派的零星工作,原则上均按预算方式结算,如确实无法按预算定额方式计算的,实际用工不到10个工作日的,根据工程部经理审核后的《派工单》,
分技术工人、普通工人按不同点工单价计算;实际用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须由工程总监签发《派工单》,按点工结算。
(2)租用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的实际使用台班数量,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审核。
(3)纯劳务用工、班组部门考勤用工由工程部、现场零星派工由质量管理工程师分别负责审核。
(4)其他对外委托工作,由合同指定的部门单位负责审核。
第10条中间结算
(1)工程采购合同供方在项目中发生的费用,在每月底主要核算、清理以下三项费用。
①甲方供应预算内包含的材料费用。
②质量管理工程师按月统计水、电费用等。
③其他代为支付的应由承包单位承担的费用。
④上述费用清单,经承包单位的结算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分送造价工程师和财务部备用。
(2)凡涉及安全违章、质量事故、治安事件等罚款事项,在职能部门处理后,工程相关责任方应立即到财务部缴付现款。
(3)依据工程承包合同需月度中间结算,按规定办理支付审批手续。
①工程部经理审核实际进度情况是否属实、是否满足计划要求。
②质量管理工程师审核完成的工作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③造价工程师汇总上述第13条第(1)款在项目发生时应扣费用。
④交工程总监或常务副总(具体按财务工作规范的权限确定)审批。经审批后的《中间结算会签审批表》,分送造价工程师和财务部。
(4)劳务结算,一般经工程部经理和造价工程师审核后,经工程总监报常务副总审批支付。
第11条竣工结算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承包单位编制完成《工程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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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