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责任清单一、部门职责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备注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县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国家、省、市宏观经济政策和财税政策,提出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收集和分析国际国内财政经信科技,为加强改进财政管理提供咨询和参考。围绕财政工作,组织财政管理政策、体制等重大课题研究,及时反映财政体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编制全县中长期财政规划。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改革方案 2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组织实施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会计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性的会计法规、规章和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根据新《预算法》增加3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研究制定地方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工作。深化财政预算改革,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承担县直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各类专项资金。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负责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编制县级财政决算草案,汇总全县财政决算草案。承担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的具体工作。承担县直部门预算布置、审核、批复、调整及公用经费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办理预算追加追减事宜。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备注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全县非税收入征收、资金管理及票据使用等方面稽查。研究拟定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以及其他非税收入征管政策、制度和办法。贯彻执行有关非税收入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办法,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组织、委托和督促县直各执收单位做好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负责对县直各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具体考核。核定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年度预算和征收成本,按照县政府规定权限,负责县本级非税收入缓减免事项的审核、报批等事项。监督检查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开展非税收入日常稽查和专项稽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对违反《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及《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理处罚。负责全县财政票据管理工作,研究拟定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和办法及财政票据式样设计,承担县直单位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后国库管理的具体工作和县级资金高度和管理职能。负责组织县级预算执行,负责县级财政收入的组织协调工作。编制全县财政收支旬、月报,分析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审核汇总编制全县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负责实施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制定推进和完善国库改革相关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国库现金管理。办理县级预算缴、拨款,管理县级财政专户资金,负责专户资金的拨付及核算工作。负责县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决算总会计工作;负责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及全县级财政专户的开户审批备案工作,研究制定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办法。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备注审核批复国库集中支付用款额度,审核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国库直接支付业务;组织确定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负责全县预算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发放工作,办理预算单位财政工资统发业务。负责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办理县级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指导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指导全县国库集中支付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县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文书的审查,督促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承担财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本级赔偿费用管理工作。参与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调查研究和改革方案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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