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高中语文课堂充满感性的阳光
《语文课程标准》中明确规定:“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指“语文课程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语文课程必须遵循语文的特点和学生学习语文的特点,自主、合作、探究性的学习方式,应得到积极的提倡和践行,语文课程必须容纳学生的生活的经验,并有助于学习与课程文本的互动。”
但是,纵观现今语文教学的状况,教师将备课着力点放在梳理知识点。理科式的条分缕析,肢解原文本文脉贯通,浑然一体的课文,探研所谓的微言大义,课堂作业和课后练习林林总总,触及到文本的骨架,筋脉乃至神经末梢,学生照搬答案,不敢越雷池半步。他们本身所具有的联觉本能和创造需要被扼杀,语文的学习成了枯燥乏味的技巧的训练。语文课呼唤感性,语文课堂需要生命力,语言文字训练要与对课文语言文字的感悟结合,让学生在对语言文字的感悟中把语文的学习当作一种生命的需要。
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片面的认识。它的基本特点是直接性,并且有生动性、形象性和具体性特征。在语文教学活动中充分运用感性思维训练是遵循教育规律的必然要求和目的所在,有助于学生综合思维能力的培养和发展。
一、感性思维训练符合马列主义认识论
列宁指出:“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就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辨证途径。”教学活动是人类认识活动中的一种形式,必须以马列主义认识论为指导原理。人的认识活动开始于接触客观事物的感觉阶段,然后经过综合感觉的材料加以整理和改造,属于概念、判断和推理阶段。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认识世界,不是消极的被动的反映,而是积极的能动的运动过程。只有充分感知、积极思维,才能深入理解知识,掌握问题的实质。相反,如果没有积极地充分地感知教材内容,就不可能通过比较、对照和分析思考,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用以指导实践。教师应引导学生积极的思考,进行大量的具体的感性认识,自己读、自己写,有了自己对语言的感受体会,然后才能进行理性的思维训练。比如有的老师在讲“比喻”修辞时,告诉学生一个句子有本体、有喻体、有喻词,就构成了比喻句,比喻的作用是使语言生动形象具体……每遇到比喻时就如此讲解,但学生却很少照此在说话和作文中恰当自如地运用比喻。而生活中一个不识字的农妇,却会用“小喇叭”来形容集体场合爱说话的人,既恰当又生动鲜明。为什么学生反不如农妇呢?其实农妇根本不懂什么“本体”、“喻体”、“明喻”、“暗喻”之类的修辞,原因在于教师过于注重理性分析,学生缺乏语言的感受领悟过程。离开了学生对“比喻”的充分感知,而大讲特讲“比喻”的构成、作用,这是不符合认识的发展规律的。教师应该运用课文中的精彩比喻范例,让学生自己反复感知、体味、发现比喻之妙。
二、感性思维训练是由语文本身思维的特殊性决定的
不可否认,语文思维有合乎逻辑、科学简明的一面,但更多的语文思维是“不讲逻辑”的,是感性的。感性思维主要凭借事物的具体形象、行动和表象的联想进行,与以概念、判断、推理等形式进行的逻辑思维迥然不同。语文学科的感性思维表现是多方面的。如在词的方面,许多词只可意会,如“炯炯有神”。在句法方面,有些句子是自相矛盾的。如“焦裕禄心里装着全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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