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库(中、西)工作制度
一、药品入库验收制度
(一)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药品的供应工作,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医疗需要,按时编制药品采购计划交科主任审查,院长批准后交采购员执行。药品的库存量,在供应正常的情况下一般为二至四周,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
(二)购进、调进的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按照采购计划和原始发票,会同采购人员对药品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产地、金额、供货单位等项进行检收核对无误后,采购保管或验收人在进货单上签字后方可入库。同时做好验收记录。
(三)购进、调进的药品,原则上药品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否则不予入库。特殊情况除外。
(四)入库单由药库管理人员,填写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备查,第二联记账凭证,第三联随原始单据交财务部门。
二、药品存放保管制度
(一)药库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规,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经济管理水平。
(二)药品库的房屋要求建筑坚实、室内干燥通风、门窗牢固,注意随时加锁。库内设有防火设备,并应经常检查,确保安全,非药库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药库。
(三)库存药品应按性质、剂型、分类保管,注意通风避光、防止变霉、虫柱、鼠咬;效期药品应有明显标识,监测室内和存有药品冰箱内的温度和湿度,做好记录。
(四)药品库: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帐卡、统计、登记有效药品标记。
(五)化学危险药品应另设安全库,分类存放,不得与其它物品同库贮存,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六)药品库必须定期清查盘点,并核对帐目,达到帐(卡)帐目相符。
(
药库(中、西)工作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