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诚信易贷通”贷款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ⅩⅩ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农户贷款业务的管理,促进农户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商业银行法》、《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圆鼎借记卡章程》、《ⅩⅩ农村商业银行个人信贷管理基本制度》、银监会颁布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诚信易贷通”贷款是本行为推行阳光信贷、规范贷款手续、提升服务质量,按照普惠型、创新型、配套型支农服务要求,对“诚信新农户”户主或符合贷款条件的其他家庭成员发放的贷款。每户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员申请贷款。第三条“诚信易贷通”贷款以“阳光授信”为基础,以“圆鼎易贷通贷款卡”为载体,实行集中管理、动态调整。坚持“一次授信、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循环使用”的原则。第二章贷款对象、条件及用途第四条贷款对象辖区内“诚信新农户”户主或符合贷款条件的其他家庭成员。第五条贷款条件申请“诚信易贷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含25周岁)60周岁以下,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第六条贷款用途。“诚信易贷通”贷款原则上用于满足农业生产、农户创业、消费等必要的融资需求,具体包括:、养殖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等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婚丧嫁娶等消费用途;。第七条“诚信易贷通”、经营或投资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或项目;,以贷款资金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或增资扩股;、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第八条“诚信易贷通”贷款单户贷款额度起点为1万元,最高为30万元,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从事生产经营项目投入资金的40%、不得超过阳光授信额度、不得高于家庭净资产。第九条“诚信易贷通”贷款的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单笔贷款期限应根据经营周期、收入情况确定,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日必须控制在所签订合同的期限内。第十条“诚信易贷通”贷款利率按本行当期公布的利率执行。第十一条还款方式“诚信易贷通”;;、按季结息,到期一次性结清本息。采用第(三)种还款方式的,贷款3万元(含)以内采取按年结息方式;3万元以上采取按季结息方式。担保方式第十二条“诚信易贷通”贷款可采用自然人保证、联保、信用、抵押等担保方式。要积极引导借款人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险、家庭财产险以及农业保险等相关保险。第十三条保证担保。.“诚信易贷通”贷款合同金额在3万元(含)以内的可以采取一般自然人保证的担保方式;2.“诚信易贷通”贷款合同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担保人中需含有公职人员或个体大户或工商个体户;3.“诚信易贷通”贷款保证人“阳光授信”额度不得低于“诚信易贷通”贷款合同金额(公职人员除外);。“诚信新农户”遵循“自愿组合、诚实守信、风险共担”的原则自发组成联保小组(特殊情况需跨村跨组联保的,也要在邻村邻组范围内,须经支行负责人批准),联保小组成员共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方式。每个联保小组在小组成员共同推举的基础上,经支行两名客户经理共同确认,选定一名小组成员作为联保小组组长。联保小组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取消5户联保,每户诚信新农户只能参加一个联保小组;;;,并及时向本行反馈小组成员影响贷款偿还的信息;,任一成员不得退出联保小组;,在不良贷款本息未全部清偿前禁止对该联保小组所有成员发放任何形式的新贷款;。%,且不低于联保合同总计金额的20%。第十四条信用贷款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借款人,可办理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短期信用贷款,同时须报经总行个人贷款审批中心审批:,无重大疾病;、可靠经济来源,具有还本付息能力;;;。第十五条抵押担保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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