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纪律明规矩——学习《准则》与《条例》中共丰城市委党校汪连泽报告提纲一、为什么要重新修订《准则》《条例》二、《准则》《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其亮点三、典型案例解读《准则》《条例》新条款四、如何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一、为什么要重新修订《准则》《条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当前“四大考验”和“四个危险”的挑战;“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现实需要;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强化监督只有进行时。1、原《准则》《条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准则》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适用对象过窄,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未能涵盖8700多万全体党员。二是缺少正面倡导,其中“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许多条款与修订前《党纪处分条例》和国家法律重复。三是“廉洁”主题不够突出,有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无直接关联。*原《纪律处分条例》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和严肃的责任追究。二是纪法不分,近半数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将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规范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标准,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三是有必要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纳入条例。*《纪律处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是为了解决好“不能”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光靠纪律是守不住的,必须立根固本,树立高尚精神追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准则》就是为了解决好“不想”的问题。*《条例》的体例基本参照《刑法》,而刑事规范和党内法规因在制度定位、制度目标、适用范围等方面的巨大差异造成《条例》很多方面“嫁接不畅、水土不服”,内容大而全,庞杂繁琐,党纪特色不明显。*2、党内法规和国家法规存在嫁接不畅、水土不服等问题2015年纪委通报的案例中,某地一位区县领导因收受礼品被党纪处分,未进入司法程序,而该地某中学校长因收受家长礼品被处以更严的有期徒刑。*3、相关规范性文件之间存在较大程度的重复*原《条例》第八章专门以一个章节11个条款规定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界定了违纪构成并按照情节轻重提出了具体的罚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提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52项禁止行为,与之前交叉。《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也都有相关纪律处分的内容,造成重复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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