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发《工作动态》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进一步强化局系统信息畅通,切实反映阶段工作情况,决定制定《工作动态》定期报送制度。通过此制度的推行,将有利于提高局工作效率,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有力促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限:
每周五中午12:00之前。
二、报送范围:
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报送内容:
本处室本周工作总结(含工作进展、成效及问题),下周工作安排。
四、报送方式:
电子文档发至#########,同时将书面材料注明起草人,由本处室负责人审阅签字后,送至#####办公室。
五、出版周期:
每周一期。每周一上午呈###审阅。经####批示后印发。
六、有关要求:
1、内容客观全面可靠,事例、数字、单位、人名、地名应当完整、准确,重大信息报送前须再次核实,避免误报现象。
2、信息稿件要有标题,文题相符;内容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以简炼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本周工作的进展、成效及存在问题;下周工作安排要有针对性,并且符合全局工作部署安排。
3、各业务处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信息一旦上报,未经允许不予改动。各处室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动态的编写与上报。确保工作动态编发及时准确高效。
4、局办公室对各处室工作动态的质量、时效进行统计评比,每季度公布一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考核的一项指标。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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