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实验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的
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快我区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城乡教师交流的号召,体现城乡教育优势互补和公正公平原则,我校每年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到农村边远学校支教。现将2009年支教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选派要求
:实验小学。
被支教单位:张家塞乡中心学校。
、业务能力较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的教师。
。
。
。
二、支教规定
,其工作经历记入个人档案;
,不转工作和工资关系,只转党组织关系;
(包括课时津贴)以及被支教学校的艰苦补贴;
;
,擅自离岗3天以上停发工资,擅自离岗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以上的,报有关部门按自动离职处理。
,由被支教单位对支教教师作出考评意见,并报教育局审定把关。考核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对做出显著成绩的支教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并在评优评先与职称评聘时优先考虑;对考核不合格者,继续支教。
三、组织管理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支教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支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主任:
四、具体安排
支教单位
人员
被支教单位
联系领导
局工作人员
实验小学
张家塞乡中心学校
益阳市实验小学
2009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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