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
慈善事业
慈善事业是一种有益于社会与人群的社会公益事业,是政府主导下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种必要的补充。是在政府的倡导或帮助、扶持下,由民间的团体和个人自愿组织与开展活动的、对社会中遇到灾难或不幸的人,不求回报地实施救助的一种无私的支持与奉献的事业。慈善事业实质上也是一种社会再分配的实现形式。
摘要
东华三院是香港著名的慈善机构
按照经济学家厉以宁的解释,社会分配可以分成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以竞争为动力的分配,即根据能力大小决定收入多寡;第二层次是以公平为原则的分配,即通过社会保障、社会福利进行再分配;第三层次是以道德为动力的分配,即有钱人自愿把钱分给穷人,也就是慈善事业。(编按:厉以宁的此番讲述出自《国际先驱导报》,见2004年3月30日)可见,慈善事业是以社会成员的慈善心为其道德基础,以社会成员自愿捐献的款物为其经济基础。换言之,慈善事业是从慈爱和善意的道德层面出发,通过实际的自愿捐赠等行为和举动,对社会的物质财富进行第三次分配。因此,慈善事业也可以说是物质文明、制度文明与精神文明的综合体现。它无疑是社会一定利益的调节器,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它既起着安老助孤、扶贫济困的作用;同时又起着疏理社会人际关系、缓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具有深远的传统性和广泛的群众性与社会性。
中国慈善事业的特色
岳麓书院内的孔子像
与世界各国相比较,中国慈善事业具有如下特色:
一是慈善思想源远流长。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倡行与发展慈善事业的国家。与之相应的是,其慈善思想也源远流长。先秦诸子百家与随后的佛家、道家都对慈善有过精辟的阐述。譬如,儒家讲「仁爱」,佛教讲「慈悲」,道教讲「积德」,墨家讲「兼爱」,各流各派虽在表述上不尽相同,然义理相近,都蕴含着救人济世、福利为民以及人类共通的人道理念和道德准则。
二是慈善活动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密切。
在中国,许多的慈善活动都是在官方的主导下进行的。为此,政府还特别制定了慈善制度和设置了许多的慈善机构。譬如,隋唐时期的仓禀制度,两宋时期的福田院和居养院、安济坊和惠民药局、明清时期的养济院和普济堂。
三是近代的慈善事业是受西方的影响而发展起来的。
中国近代慈善事业的兴起,是以西方教会慈善活动的介入以及中西慈善文化的冲突和融汇为其标志的。中国传统的慈善事业在近代激烈跌宕的社会变迁进程中,自然而然发生了嬗变,由旧趋新,兼纳中西,最终形成了顺应时代要求,又具有崭新内涵的慈善事业。
四是中国当代的慈善事业起步晚,采用了官办或半官办的管理模式。
新中国建立后,由于受极「左」思潮和「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慈善事业被当作「旧社会统治阶级麻痹人民的装饰品」而屡遭批判。慈善事业由此便陷入停滞,以至销声匿迹长达近三十年之久。中国当代的慈善事业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复兴与发展起来的,并还受到了一定的阻力。因此它起步晚,发展比较落后。并且是在政府的扶持下兴办,采用的是官办或半官办的管理模式。
中国慈善事业渊源
原始社会的朴素价值观
中国慈善思想和慈善活动源远流长。早在原始社会时期,有关人类社会福利和保障的思想、措施就产生了。由于有文字记载的人类历史尚不到4,000年,因此对此没有明确的史料来佐证,但我们可以通过古代神话传说和现代人类学、民族学、考古学等相关的资料来大致推论原始共产主义的社会福利及其思想。
在原始社会里,平等、忠诚、团结互助、尊敬老人是氏族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他们认为,对氏族内部的老、弱、病、残的供养是每个成员共同的责任和任务。在氏族内部,每个成年者都尽自己的能力去创造社会财富,老有所养,少有所托,孤寡残疾之人都得到氏族的供养,童叟之辈都得到氏族的关爱,享受着一定的社会福利保障。这些纯美的社会生活和风俗,蕴涵了原始社会人民淳朴的道德观念和福祉共用的原始朴素的福利观。原始社会中图腾崇拜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当时互助共济的社会生活和社会理想。图腾崇拜这种原始宗教禁止杀害和食用被奉为图腾对象的动植物,还要求同一图腾的人要互助互爱,共同生活等等。
先秦——慈善活动的起步
先秦时期是指夏、商、西周、春秋、战国直至秦统一以前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这一时期萌生的社会慈善活动及其思想,对于以后历代慈善事业的兴起和发展起到了奠基的作用,影响至为深远。
西周时期,社会慈善和保障益见规模,并初步形成了一种制度和模式。在西周的统治机构之中,设有地官司徒掌管荒政、安抚民众等。周代还有「养疾」──即帮助国人消除灾难和疾病的惠政。首先是通过祭祀活动祈求苍天降福于民,保佑国人消灾祛疫。其次是专门设立疫医负责治疗患病的国人。
春秋战国时期,慈善事业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在救灾减害方面,有平籴(平籴制度,是诸侯国将丰年与灾年各分成大、中、小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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