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石河子市山河砂石料厂属私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王战备。砂石料厂采用露天开采方式,主要采剥设备为装载机。砂石料厂年工作日为120天,实行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本次对石河子市山河砂石料厂的安全管理系统、生产系统及辅助生产等系统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与分析,采用安全检查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格雷厄姆—金尼法)等方法进行了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评价,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与建议。
希望砂石料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程及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参考本评价报告提出的评价意见、措施与建议,认真处理和解决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石河子市山河砂石料厂的安全评价工作,得到了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该矿的帮助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由于该矿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和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图件较为缺乏,对评价工作的开展造成了实际困难,不妥之处在所难免,敬请批评指正。
第一章评价目的、范围与依据
(1)系统地从设计、开采作业、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等分析识别矿山可能存在的各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2)通过对该矿山的设施、设备实际运行状况与各开采作业工序的检查、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及定性、定量评价,查找矿山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害程度。
(3)为实现矿山开采作业及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开采作业人员身心健康,针对性提出整改方案和安全管理对策措施与建议。
(4)评价可以帮助矿山制定和完善有关安全操作与维修的规章制度,促进安全管理系统化,形成安全教育、日常检查、操作维修等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
(5)为矿山申请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料与依据。
(6)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验收、监督管理和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参考意见。
(7)促进矿山的安全、文明生产,最大限度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发挥矿山开发建设的投资效益。
根据《石河子市山河砂石料厂安全现状评价合同委托书》及《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对石河子市山河砂石料厂的生产工艺、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等进行评价,主要包括:料石开采系统及机械设备;地质状况及设计;开采技术条件;通讯系统;总图布置;劳动安全卫生;相关生产辅助设施和采石场的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
(1)关于编制《石河子市山河砂石料厂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委托书;
(2)我公司与石河子市山河砂石料厂的安全现状评价合同;
(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3]93号)。
编制评价报告依据的国家有关的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标准和行业标准与技术规范。见表1-1所示。
编号
法律、法规名称
批准文号
开始施行时间
1
中华人民共和令第70号
2
中华人民共和令第28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5
中华人民共和令第22号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8
中华人民共和令第37号令,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修正
(实施)
(修正)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令第4号
10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令第397号
11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的决定
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
12
中华人民共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号
1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
国务院令第549号
1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
国务院令第493号
1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
石河子山河砂料场评价报告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