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的变迁》
然而为盗要被官兵所打,捕盗也要被强盗所打,要十分安全的侠客,是觉得都不妥当的,于是有流氓。和尚喝酒他来打,男女通奸他来捉,私娼私贩他来凌辱,为的是维持风化;乡下人不懂租界章程他来欺侮,为的是看不起无知;剪发女人他来嘲骂,社会改革者他来憎恶,为的是宝爱秩序。但后面是传统的靠山,对手又都非浩荡的强敌,他就在其间横行过去。
由“侠”而“盗”,终至沦为流氓,既是侠气的堕落,更是人性的腐败,是人之天性中的反抗本能和征服欲望,在非人的世道中可悲的演变。这种反抗本能和征服欲望,其实是人类创造力的一个重要源泉,本可用于挑战自身局限,开发自然资源,为改善人类的生活作出极大的贡献。但讫至鲁迅作《流氓的变迁》时为止,中国社会的总趋势却是挤轧它,压迫它,愚弄它,奴役它,致使它畸变沦丧,反过来成了社会的一大弊病。促成着这样的“变迁”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可悲的、可恶的、可怕的社会,是应该痛行革除、甚至重新匡扶的社会!
而人的勃勃雄心和赳赳武力,一经如此摧残、扭曲,要么是灵魂萎顿,要么是心境阴暗,于进取和抗争,渐渐乏力,终至无心。所以到了清末,中国就成了个“东亚病夫”:在朝廷,少的是“有容乃大无欲则刚”的林则徐,多的是在“百日维新”中只会为断俸跪哭的京官;在民间,则绝迹了倔强执拗、沉勇果决的眉间尺,泛滥了愚顽懵懂、孱弱鄙猾的阿Q。
由此推论:凡能将人性和人心,导向积极的境界;凡是把中性的力量,点化为造福的源泉;凡能使潜在的弊端,转化成难得的动力——凡是有这样的本事的社会,就一定是健康的、生机勃勃的社会;否则,就至少是有病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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