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店口镇消防车采购.DOC诸暨市店口镇消防车采购
项目
(编号:诸政采2017-08-26)
招
标
文
件
采购单位: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单位: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诸暨市财政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招标需求
第四章诸暨市政府采购合同
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一章招标公告
(编号:诸政采2017-08-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店口镇消防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店口镇采购消防车一辆,最高限价为85万元,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2017年9月7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证原件(或五证合一证原件)。
2、自2017年7月19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2920361020**********;款项用途:保证金。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按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7年9月19日上午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9月19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暨东路58号四楼)。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地址: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38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蒋武平联系电话:********** 传真:0575-87060080
交易中心联系人:黄成联系电话:0575-87253015 传真:0575-87221107
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诸暨市店口镇消防车采购项目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4
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整,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5
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除非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否则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标的划分
本次招标采购共1个标的,招标人将择优择定中标人
8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9
招标文件的
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2017年9月7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10
投标时递交原件资料
一、资格审查原件: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证原件(或五证合一证原件)。
2、自2017年7月19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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