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我公司属于易爆、有毒有害企业,且易泄漏、易跑冒、火灾爆炸的危险性极大。一旦发生事故,具有极大的伤害性和破坏性,不仅企业自身受害,还会波及周围,后果严重,因此加强我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安全生产的保证。
1、职工不准带烟火进厂,有带者在进厂前必须交门卫室保管,到下班后带走,生产厂区除乙炔用火由车间统一保存,不能别用。有带烟火者凡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在生产区域内禁止吸烟,发现吸烟者按有关制度处理。
3、外来人员和客户必须遵守本企业的有关安全规定,不能带烟火进厂和在生产区域抽烟,凡经发现给予200元罚款。
4、在易燃易爆区域禁止使用手机、禁止摄相、拍照。
5、电解、氢处理、盐酸岗位人员在工作区域内禁止打手机,凡进入岗位前,必须关闭手机,凡发现一次打手机者罚款50元。
6、在靠近盐酸、氢处理、电解生产区域10米内不能打手机,凡经过上述区域有电话者必须到10米之外接打,违者罚款50元。
7、凡外来参观和其它人员必须经厂主管部门审批,并在专人陪同下经登记后方可进入要害岗位,进入岗位前必先对所注意事项讲清楚。
8、易燃易爆区域内禁止使用电炉、煤气炉等非防爆电器。
9、电解跳槽时必须做动火分析,合格后方可连接铜排。
10、生产区域一切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
11、外来人员和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行走。
12、凡进入防爆区域内车辆必须加装灭火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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