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函数的继承与重载
1、构造函数的重载:
创建一个对象必须用构造方法,构造方法的最主要功能是对创建的对象进行初始化。特点:
方法名同类名;
无返回类型(省去void);
在创建对象时,系统自动调用。
多个构造方法的问题:构造方法可以没有参数,也可以有多个参数,构造方法可重载(出现多个构造方法)。在用new建类的对象时,由系统自动根据实参个数类型调用,参数传递和形实结合也在此时完成。
<类名><对象名>=new <类名>(<参数表>);
定义类时如果不定义任何构造方法,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默认的无参数的构造方法,使用它所创建的对象具有默认值。但是一旦定义了带参数的构造方法,则无参数的构造方法自动失效,如果要用,则必须显式定义.
//检查构造方法应用错误语句
class Point
{
int x,y;
Point(int a,int b){
x=a;
y=b;
}
};
public class A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Point p1,p2;
p1=new Point(10,10);
p2=new Point();
}
}
2、构造函数的继承
1)子类无条件继承父类中不含参数的构造函数
2)若子类定义了构造函数,在创建对象时,先
执行父类的无参数构造函数,再执行自定义的构造函数。
3)子类可在构造函数中的第一个语句用关键字
super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
如:
,pw);
//表示调用参数为两个的构造函数
构造方法中使用this(this用法2):
class Point{
int x,y,z;
Point()
{
}
Point(int a,int b){
x=a;
y=b;
}
Point(int a,int b,int c){
//以下两句等价于this(a,b);
x=a;
y=b;
z=c;
}
}
例: 例5-12
3、对象初始化过程
对象初始化过程分三种情况:
1)类的属性取默认值:
当没有为类的属性赋值时,创建对象时取默认值。
数值型:0
逻辑型:false
引用型: null
如:
public cl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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