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纠纷如何处理
承办单位:大理州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
办理依据:
根据《云南省专利保护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请求大理州知识产权局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
、理由;
;
。
办理流程:请求人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提交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及相关证据
请求请求请求书、证据
7日
填写受理审批表
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不予受理通知书
决定不予受理
否
是
决定受理
7日
向请求人下达受理通知书
向被请求人送达请求书
副本及答辩通知书
15日
提交答辩书
启动无效程序
不提交答辩书
7日
中止处理
不中止处理
向请求人送达
答辩书副本
无效宣告审查决定生效
恢复处理通知书
调查取证
口头审理
合议组评议、领导审批
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
作出处理决定并送达
制作调解协议书
并送达
调解
15日
结案
不提起行政诉讼
履行
不履行
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请
进入行政诉讼程序
所需材料:
(一)专利侵权纠纷请求书
,并按被请求人的数量提交请求书副本份数,请求书正、副本请求人皆应盖章或签名,复印无效;
、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其他事项;被请求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其他事项;
;
、理由和构成侵权行为的分析对比。
(二)相关证据
,需提供原件查验。
,需提供原件查验。
(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等)。必要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委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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