莺莺传
贞元中,有张生者,性温茂,美风容,内秉坚孤,非礼不可入。或朋从游宴, 扰杂其间,他人皆汹汹拳拳,若将不及。张生容顺而已,终不能乱。以是年二十三,未尝近女色。知者诘之。谢而言曰:“登徒子非好色者,是有凶行,余真好色者,而适不我值。何以言之?大凡物之尤者,未尝不留连于心,是知其非忘情者也。”诘者识之。
张之友闻之者,莫不耸异之,然而张志亦绝矣。槙特与张厚,因征其词。张曰:“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宠娇, 不为云,为雨,则为蛟,为螭,吾不知其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于时坐者皆为深叹。
自是,绝不复知矣。时人多许张为善补过者。予尝于朋会之中,往往及此意者,夫使知者不为,为之者不惑。贞元岁九月,执事李公垂宿于予靖安里第,语及于是。公垂卓然称异,遂为莺莺歌以传之。崔氏小名莺莺,公垂以命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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