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工作总结
作为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部门,市征收办承担着先行军的角色。今年以来,面对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加快带来房屋搬迁任务繁重、情况复杂的挑战,我们征收办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服务大局,推动了各项建设项目房屋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
一、XX年主要工作
1、坚持服务大局,全力推进我市房屋搬迁工作。
为确保完成全年14406户的房屋搬迁任务,我们不断加大同各区镇及市区相关责任单位的对接力度,主动对市区、各区镇搬迁项目不能清场交地的地块进行分析,查找问题,出谋划策,寻找解决办法;加强了对拆迁实施主体、实施单位的考核力度,明确目标,绩效考评,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在去年市区涉拆项目部门联动机制的基础上,向区镇延伸,进一步发挥全市区域范围内的联动优势。截至12月31日,全市已签订协议14446户,完成全年计划的%。其中市区签订协议3364户,完成全年计划的%;各区镇签订协议11082户,完成全年计划的%。
2、坚持依法行政,构建完善本市房屋征收体系。
在我市出台《XX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基础上,我们对我市房屋征收体系作了进一步的完善。一是制定出台了《XX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及补助、奖励标准》,为启动我市房屋征收奠定了基础。二是拟定完成了《XX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及工作流程》、《XX市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报批程序规定》两个房屋征收配套文件和《关于对人民法院准予执行的征收补偿决定非诉执行案件组织实施的操作意见》,现已上报市政府。另外,我们加大了房屋征收政策的宣传力度,今年两次在《张家港日报》建设专版解读新老政策,并利用“政风行风热线”与群众交流互动,释疑解惑,为接下来开展征收工作打好基础;同时,为消除已无强拆的误解我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区镇相关负责人参加了2次司法强制搬迁听证会。
3、坚持行政推进,充分发挥司法助推作用。
为加快推进房屋搬迁进程,我们加大了行政推进力度,一是加大对剩余许可证项目被拆迁户的裁决力度。至今已组织调解300余户,经调解签订协议200多户,正式下达行政裁决101户,下达裁决后通过调解签订协议25户。二是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向法院申请司法强制搬迁,截至目前已报送法院申请70户,报送后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26户。
4、坚持阳光操作,全力推进房屋搬迁信息系统建设。
根据“阳光搬迁”的工作要求,一是严格要求各区镇和相关实施单位,对每个实施项目,要按照规范操作,即坚持房屋丈量评估、面积确认会审和抽查制度。对房屋面积、区位补偿价格、装潢补偿、附着物补偿等各项补偿价格上墙公示制度,接受被拆迁户的咨询和监督。真正做到“先走不吃亏,晚走不加钱”,标准统一、前后一致。二是对搬迁项目中涉及的相关重大问题及时会办,即及时组织建设单位、实施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等进行集体会商,及时拿出处理意见。三是为进一步提高阳光透明的征收搬迁机制,规范房屋征收搬迁工作,从去年年底会同市监察局研究开发房屋搬迁管理信息网络。至今,前期调查、方案设计、系统研发、试点运行等各项工作均已完成,目前系统进入全市推广阶段。
6、坚持规范操作,不断强化行业管理。
一是加强资质管理,从去年10月份起,加强了对全市拆房公司的资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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