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的通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和XX市委、市政府“打造美丽浙南水乡”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和人居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实施步骤(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以美丽浙南水乡和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突破口,以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新建、扩面改造、长效运行为着力点,按照“应建村全面覆盖、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常态、排放水质达标”要求,坚持新建与扩面改造并进、建设与管理并重,全面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标准低、自然村覆盖率低、农户受益率低、运行负荷低和设施正常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四低一不健全”问题。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坚决打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战,为加快打造实力乐清、魅力乐清、和谐乐清作出新的贡献。(二)总体目标。从XX年起,全面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力争通过3年努力,完成进厂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304个,完成自建生态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318个,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受益农户111812户,使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应建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应建村农户受益率达80%以上,建立健全设施运行维护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覆盖、有效运行、达标排放。(三)实施步骤年,制定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总体规划,完成207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其中进厂处理模式79个、自建生态化模式128个。年,完成207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其中进厂处理模式90个、自建生态化模式117个。年,完成208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其中进厂处理模式135个、自建生态化模式73个,做好查漏补缺、完善提升工作,健全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长效管理机制。二、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科学安排。以市域总体规划和治水规划为先导,有效衔接各类专项规划,充分考虑城乡统筹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环境功能区划、生态环境容量和人口分布等因素,从全局和整体上科学安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二)因村制宜,技术合理。全面摸清农村人口数量、居住状况、农村居民生活规律等现状,深入分析农村生活污水的水质水量、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评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其他衍生效益,提出符合实际的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治理模式和技术工艺。(三)示范带动,全面推进。突出饮用水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注重近期和远期相结合,按照“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梯度推进、全面覆盖”的方法,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加强日常维护运行,确保治污设施发挥效用。(四)政府推动,多元投入。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部门资源和力量整合,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农民主体,充分调动村集体、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多渠道筹集资金。三、主要工作(一)科学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在深入调研、科学评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的基础上,衔接城镇污水治理规划,科学编制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提出各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目标值、技术路线图、项目书和时间表。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生态源头地区、饮用水源保护地、江河流域等重点地区进行具体化,对选择进厂处理或就地生态化治理等治理模式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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