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共进
以创新精神助推医保高水平崛起
——在2011年度社保定点医药机构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喻丽君副市长
( 2012年 3月14日)
同志们:
刚才,张亚林同志对2011年的社保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了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工作情况,谈了2012年工作打算,我非常赞同。过去的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社保部门精心组织,卫生、财政、药监、物价等部门通力协作,各医药机构积极配合,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大家在去年一年来的辛勤努力表示感谢!并向今天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展望2012年,我们将以建设“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为目标,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线,继续深入推进各项社会保障事业,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这里,我再讲三方面的意见。
一、要坚持以创新的思维看待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
新的一年,面对各种新的情况,如何保证东莞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关键就是要保持创新的精神。
一是要以创新的思维看待“保基本”原则,坚持医疗保险
“保基本、可持续”的路线不动摇。
把“保基本”作为一个创新思维的要求提出来,关键是要强调一点:东莞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必须坚持“保基本”原则不动摇。具体来讲,必须牢固树立四个观念:
其一,必须牢固树立“保基本”是国家医疗保险事业发展基本原则的观念。早在2009年5月,胡锦涛总书记就明确提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要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法》在其“总则”中也明确阐述:“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由此可见,“保基本”原则作为国家医疗保险事业发展基本原则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
其二,必须牢固树立“保基本”适应基本国情的观念。“我国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全在2007年“”讲话中着重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必须牢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而医疗保险“保基本”原则正是立足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在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险理论、制度、方针、政策的重要内容。
其三,必须牢固树立“保基本”是医疗保险事业发展生命线的观念。近年来,我国医疗保险事业得到了十分重大的发展。从今年年初公布的数据来看,截至2011年底,我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超过了13亿人。这一成就的取得,与坚持“保基本”原则是牢不可分的
。而东莞医疗保险发展实际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其四,必须牢固树立“保基本”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诉求的观念。坚持“保基本”,就是要让更多的人公平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从目前东莞的实际来看,要把东莞的800多万常住人口都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公平共享的目标,就必须考虑进入“门槛”的设置。如果保障水平过高,就意味着筹资水平过高,就会将一部分低收人群排除在制度之外,就会直接导致一部分人不能享受到医保基本服务,制度的公平性也必然受到质疑。
二是要以创新的思维看待医保事业与“新医改”之间的关系,坚持以发展医保事业促进“新医改”落实理念不动摇。
新医改政策的出台,充分体现了胡锦涛总书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求。新医改自实施以来,得到了社会的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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