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力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
1993年,新华社发表题为《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的时评,指出:中国人民(包括台湾人民)绝不容忍国民党反动派把台湾作为最后挣扎的根据地。中国人民解放斗争的任务就是解放全中国,直到解放台湾,南海岛和属于中国的最后一寸土地为止。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提出“解放台湾的口号”。
新中国诞生后,1949年12月中共中央法发表《告前线将士和全国同胞书》,明确提出了各项任务。
任务中明确指出,1950年的任务就是解放海南岛,台湾和西藏,全歼蒋介石集团的最后残余势力。朝鲜战争爆发后,党中央作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决策,人民解放军的战略重点由东南转向东北,解放台湾问题的计划被搁置。
1953年7月,朝鲜停战,台湾当局加紧推动与美国签订“共同防御条约”,表示不能承认美国军事干涉和占领台湾。
人民解放军于9月3日开始开始炮轰金门,向国际社会,特别是向美国表明中国人民解放台湾的决心和立场。
对于美国如此的行径,周恩来发表声明,指出所谓“共同防御条约”,根本就是非法的,无效的,强调“一切关于所谓台湾‘独立国’,台湾,‘中立化’和‘托管’台湾的主张实际上都是割裂中国领土,侵犯中国主权和干涉中国内政,都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同意的”,指出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完成自己祖国统一的使命。
早在1979年1月31日,邓小平在会见美方式来实现台湾回归祖国和完成祖国统一。问题是如果我们承诺我们根本不使用武力,那就等于将我们的双手捆缚起来,结果只会使台湾当局根本不同我们谈判和平统一。这反而只能导致最终用武力解决问题。”
1984年10月22日,在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邓小平又强调:“我们始终没有放弃使用非和平方式的可能性,我们不能作这样的承诺。如果台湾当局永远不同我们谈判怎么办?难道我们能够放弃国家统一?当然绝不能轻易使用武力,因为我们的精力要花在经济建设上,统一问题晚一些无伤大局。但是,不能排除使用武力。”并告诫说:“我们要记住这一点,我们的下一代要记住这一点。这是一种战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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