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足球队健康发展、规范球队管理,使足球队的日常工
作有序,增强队员之间凝聚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足球队名称:焦作兄弟联足球队。
第三条 足球队口号:快乐足球,我运动,我快乐。
第四条 足球队宗旨:增强队员体质,增进队员之间友谊,在足
球运动中得到快乐。
第五条 与各足球爱好者团结协作,共同致力于发展焦作业余足
球事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足球队最高决策机构:队务管理委员会(下简称“队委
会”)。
第七条 队委会由下列职位组成:联长、秘书长、队长、队务管
理、财务后勤、对外联络、宣传报道。联长每四年一届,由全体队员选
举产生,联长对队委会其他成员有任免权。
第八条 各职位职责如下:
联 长( 1 人):总体负责球队的长远规划,球队整体的管理工作,
临时重大事项的决策,队委会其他人员的任命,对整个球队负责;
秘书长(1 人):负责球队的所有事务并对足球队的财务进行监督,
是联长的助手由联长领导,联长不在时履行联长职责;
队长( 1 人): 负责球队的人员管理和日常训练、比赛的人员安排
及技战术的布置,由联长领导;
队务管理( 1 人): 负责球队的日常队务管理(包括:比赛训练的
通知,队员的考勤,奖惩的执行等事务),由队长领导;
财务后勤( 1 人):负责球队队费的收支及财务台账管理等财务工
作和购置球队活动用品等后勤保障工作,由秘书长领导;
对外联络( 2 人): 负责球队的所有外交事务,由秘书长领导;
宣传报道( 1 人) : 负责足球队的宣传、赛事报道、网上发布消息
等工作,由队长领导;
发展技术部( 1 人): 负责球队新队员的技术考核,球队技战术的
研究,参与阵容制定等工作,由队长领导。
第九条 队委会每一个月召开一次,如遇重大事项或队委会成员
人事变动,需临时召开, 由联长或秘书长提议召开或两名及以上队委会
成员联名提议召开。
第三章 队员管理
第十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加入本足球队:
1. 人品良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热爱足球运动,愿意融入
到球队当中, 以足球队利益为最大利益, 在社会中具有影响力并热爱足
球运动的人士。
,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热爱足球运动,在本市内有正
当职业,适合球队中急需位置的人员,具有较高的足球技战术能力,并
能适应球队技战术特点,能坚持节假日训练比赛。
第十一条 队员权利
1. 对足球队工作及人员有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2. 有参加足球队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
第十二条 队员义务
1. 遵守本足球队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本足球队决定;
2. 认真完成足球队布置的各项工作, 积极参加本足球队组织的一切活
动;
3. 按时足额交纳队费;
4. 关心足球队的发展,主动为足球队献计、献策、献力。
第十三条 加入球队程序
;
, 5 票及以上同意,方可入队,进入三个月
的试训期,试训期期间不缴纳队费;
,队委会成员进行匿名投票, 5 票及以上同意,方
可成为正式队员,从次月开始缴纳队费。
第十四条 允许会员自动退队,足球队不做挽留,返还球队发放
的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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