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解释方法解释法律条文
一 法律解释方法概论
法律解释方法是指运用法律解释规则分析事实、 得出正确判断以解决纠纷的
方法。
历史法学派的代表人物、 德国著名法学家萨维尼曾经提出在法律的解释中可
以采用语法解释、 逻辑解释、 历史解释和体系解释等四种解释方法。 德国法学家
沃尔夫则认为有文法解释、逻辑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发生学
解释、目的论解释。 在普通法系国家的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有三种常用的法律解
释方法:文理解释、黄金规则和论理解释。我国民法学者梁慧星先生认为,法律
解释方法有:文义解释方法、体系解释方法、法意解释方法、扩张解释方法、限
缩解释的方法、 当然解释方法、 目的解释方法、 合宪性解释方法以及社会学解释
方法等。
本文主要从以下六种法律解释方法进行分析。
1 语义分析方法: 所谓语义分析是指对语词的所指、 能指和意义进行的分析。
语义分析探究的是语词的意义以及语词与其所指世界中的对象的联系。
2 系统分析方法: 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
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
例如,《合同法》 116 条规定,定金和违约金应当选择适用。但《担保法》
89 条规定的定金显然仅仅属于违约定定金, 《担保法解释》又增加了数类定金,
性质上与违约金并不冲突,因此运用体系解释的方法,可以看出《合同法》 116
条规定的选择适用仅针对违约定金。
3 目的分析方法: 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这里的目的,可
指原先制定该法律时之目的(主观说) ,也可指探求该法律在当前条件下的需要
(客观说);可指具体的规范目的 (衡量法律所调整的各种利益) ,也可指抽象的
目的(如社会公平、效率) 。此种解释方法赋予解释者更大的自由解释空间,使
其不必拘泥于条文的字面含义, 根据解释的不同结果, 可分为目的性扩张解释和
目的性限制解释。
例如,《民法通则》93条关于无因管理的必要费用应予偿还,按照严格文
义必要费指进行管理活动所不可不支出的费用,而管理人在管理事务过程所受
损失具有偶然性,显然不包括在内,但该损失不予赔偿又不符合立法目的,因
此《民通意见》将其解释扩大为必要费用之列。
4 意图分析方法:广义的立法意图包括立法者关于某种立法对象所有的意
志,狭义的立法意图指除了立法目的和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之外隐含的立法者的
剩余意思表示。 意图论点存在的假设是法律文本中的文字与结构可能不足以充分
表达立法者的全部意志,所以要通过合理的材料发现立法者可能存在的剩余意
思。这些意思可以是从立法理由书及论证报告、 立法会议的讨论记录、 法律起草
者的言论、 立法者的行为等信息来源中分析出来。 因此, 其分析过程作出的判断
是意图分析方法具体的论据。
5 比较分析方法: 就是通过研究有关立法的历史资料或从新旧法律的对比中
了解法律, 并将被解释的条文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进行比较, 以明确其
含义。
例如,前面所举的“孳息”这个概念,国内法并无详细解释,而此于德、
法、日、台等国家和地区均有较为详细定义,且各有差异。诚然,国外法不具
备域内效力,但无论是国内立法亦或司法,绝非打造万里长城,吸收国外立法
和学说方能使法律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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