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XX区“河长制”办公室
根据市河长办要求,现将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河长制”工作推行情况
(一)河流基本情况
闽江流经XX区境内河道长度为65千米;;富屯溪流经XX区境内河道长度为36千米;建溪流经XX区境内河道长度为33千米。XX区境内流域面积大于50平方千米的一、二、四、五级河道共14条;其余小面积流域河道45条。
(二)强化组织保障
2017年2月27日,省里召开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视频会,省水利厅厅长解读了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精神。会上,省长作了重要讲话,为全省各县(市、区)安排部署“河长制”工作指明了方向。
会后,XX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立即召开会议,要求区水利局在贯彻省、市两级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精神的基础上,结合XX区实际,牵头起草《XX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在征求区直有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后,方案于3月3日送审。3月6日,方案经区政府常委会研究通过,3月14日提请区委常务会研究通过。
(三)建设组织体系
按照方案,结合XX区实际情况:
一是区、乡镇(街道)两级分别设立河长。区级河长由赵明正区长担任,副区长裴福海、高文健,党组成员吴火亨担任区级副河长。设乡镇(街道)级河长共21名,同时根据XX区实际增设河道警长26人和村级河长241人。
二是成立XX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何明星任组长,区长赵明正任第一副组长,副区长裴福海、高文健、党组成员吴火亨任副组长,组成单位任成员。
三是组建成立“河长制”办公室。区级“河长制”办公室,3月16日在区水利局正式挂牌成立。设主任1名,由区水利局局长兼任;由区水利局、环保局各抽调1位副局长担任专职副主任,由区城乡建设和旅游局、农业局各抽调1位副局长兼任副主任;设成员若干,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经信局、卫计局、财政局、环保局、城乡建设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海事)、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行政执法局及
XX国土分局、公安分局组成。日常办事机构工作人员,从办公室组成成员单位抽调。
四是成立河道管理服务中心。河道管理服务中心设编6人,人员正在抽调中。
五是河道警长和村级河道专管员到位。所有河道警长、村级河长和河道专管员必须在4月中旬到位,建立完善“河长制”各项制度。
(四)设立河长公示牌
为更好地落实各级河长的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严格考核,我区预设置区、乡镇(街道)两级河长公示牌约245块。目前,已完成公示牌制作及安装约70%左右,争取5月底完成所有“乡镇(街道)河长公示牌”的制作和安装工作。公示牌上公布流域图、河流名称,河段范围,河长、河段长、河道警长、村级河长、村级专管员姓名职务,职责,整治目标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二、近期开展的重点工作
(一)集中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为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XX区出台了《XX区整治河道非法采砂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监管。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加大河道非法采砂打击力度,取得初步成效。
从 2月6日开始,XX区水利局组织水政执法人员分成三组,联合夏道、炉下、西芹、王台等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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