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博尔赫斯与我》到博尔赫斯与我
乔良
我最早接触到的博尔赫斯,是他的诗。文革前出版的《诗刊》,记不得是哪一期,集中发表了拉美作家的作品。其中有一首就是博尔赫斯的《老虎的金黄》。那时正是文革中期,70年,我在齐齐哈尔第八中学读初三。记得是个合订本。当时的感觉是有点儿怪异,和中国大多数诗歌不一样。当时中国的主流诗风,大都受郭小川、闻捷,贺敬之、李瑛这些诗人的影响,明白,晓畅,旷达,直抒胸臆。而博氏的诗,初看之下,你不知道他要说什么,但是却绚丽,唯美,如虎皮一般斑斓。
之后就是八十年代早期,82、83年吧,从最早的一部外国短篇小说选里,看到了他的两篇小说:《玫瑰街角的汉子》和《交叉小径的花园》(现在翻译成《小径分岔的花园》)。这两篇东西对我的震撼比他的诗要大。有些作家,你读他的作品时,一上来就知道他要说什么。但博尔赫斯的作品,你要读到最后才知道他要说什么,甚至读到最后你也不知道。
博尔赫斯的东西,总是能够把作家的动机、小说的情节隐藏的那么深,而对人物的描写都漫不经心却又非常迷人。他看似并不刻意描写什么,但却能让你被他牵着走,不光是被小说的情节,他对人物内心的刻画也让你饶有兴趣。《交叉小径的花园》的主人公即叙述者,“他”自己对自己的那些描述都很让人着迷。
博尔赫斯是否受红楼梦的影响?
博尔赫斯把自己的一些小说的结构称之为“中国套盒”,认为是受了中国小说叙述的影响。但是他的作品和中国小说最大的区别,是他有本事把故事写的扑朔迷离,而中国作家一般都追求比较明确、比较肯定的表达,包括文字。读博尔赫斯的东西,你会觉得他的每一句话,至少是每一段都不那么肯定,让人可以有多种解释。有人说这是博尔赫斯作品结构上的独特性,但是我认为仅仅这么看是不够的。因为博氏写作的最大特点,不光是结构分叉,他的语言、语言叙述中的时间、情节都在分叉。这个特点,有人说他这是在故意和读者对抗,进行一种写作与阅读的竞赛,看谁能胜过谁。但我觉得这有点贬低博尔赫斯。在我看来,他根本就不屑与读者竞争。他天生就那么高蹈,那么高高在上,他在他自己的那个六角形宇宙中,居高临下地俯瞰芸芸众生,他自己就是自己的造物主,他一直在旁若无人地创造一个属于他自己的世界,他自己的世纪。这样的人,他是不屑于与你斗心思、逗闷子的。你懂就懂,不懂就不懂。然而,正是这一点,正是他创造的独一无二的文学世界,令人着迷,也因此被在他之后舞文弄墨的人肃然起敬,尊之为“作家的作家”。
跟他的个人经历有关系,他是个没有生活经验的作家
博尔赫斯出生于一个比较富裕的家庭,一直在衣食无忧的状态中长大。很多人说,伟大的作家需要一个苦难的童年,但这话只说对了一半。文学史上确实有不少有过苦难童年的作家,日后成为了伟大的作家。但是也确实有一些完全没有苦难童年的作家,也成为了伟大的作家。比如普鲁斯特、托尔斯泰、普希金,他们都没有苦难童年,但同样伟大。所以受没受过苦,不能成为衡量作家是否伟大的标准。受过苦难的作家容易同情底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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