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启动及兑付宣讲提纲
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21号)要求,从XX年开始,国家首先在四川、云南、甘肃、青海、重庆5个西部省份和河北、山西、黑龙江、吉林、江西、安徽、河南、湖南、湖北9个地(洲、市),以及贵州省遵义市进行试点,同时鼓励东部省份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自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在全国推开。XX市四县三区也属试点地区之一,我们县按照要求已完成登记上报、复查和审批工作,奖励扶助资金正式启动兑付。今天我乡(镇)在这里召开兑付大会,对符合奖励政策人员给予奖励扶助。现宣讲以下几点:
一、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重要意义
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是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转变的质的飞跃,是建立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与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大突破。他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减少农村贫困人口,消除贫困,有利于“三农”问题、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解决,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稳定,有利于实现“五个统筹”,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而深远。
(一)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人口与发展问题的高度关注,是稳定低生育水平,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政策,帮助他们解除困境,兼顾他们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能使他们亲身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觉得响应国家号召,政治上有地位,生活上有帮助,经济上有实惠,跟共产党走不吃亏。这是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党的政策是否取信与民的政治问题,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具体实践。
(三)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奖励扶助,以此带动其他的帮扶活动,引导基层干部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向依法管理、利益导向和优质服务,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热情和积极性。
(四)通过国家政策奖励扶助,以“奖励少生”代替“处罚多生”,引导更多农民少生快富,有利于转变生育观念,从根本上扭转“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减少新增贫困人口,促进消除贫困,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五)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以政策性奖励扶助资金为运行主体,依托各级财政投入监管体系、农村金融、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立财政专户和个人帐户,探索建立资金管理、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制度运行机制,形成一套预算审批、目标人群确定、核算与决算、审计监督与评估的程序,是对建立有效补助农民机制,补助农民,发展农业,稳定农村的积极尝试。
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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