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第三者”来帮忙
父亲过世后,不愿与子女同住的母亲成了独居老人,我们手足协商向政府提出“独居老人免费居家照顾”的申请,让社工人员能每周两次的前来探访,协助打扫购物。然而,母亲却坚决不肯接受台湾政府这项老人福利,理由是“不喜欢让陌生人进入家中”。母亲没意识到的是,如果她能巧妙利用社会资源,不仅可以让自己的独居生活过得更有品质,而且能让无法随侍在他身旁的儿女减轻不少牵挂。
母亲的这项“坚持”,就如许多妈妈虽向我怨叹被孩子“绑住”无法“做自己”,却不肯去尝试学习如何巧用“第三者”资源,来替自己松绑的心态与做法。
而我所谓的“第三者”,指的就是家中长辈。
现在很多孩子是请家中长辈来照管的,但这种“隔代教养”却常引发婆媳与母女间的不睦。因为两代虽出发点都是爱孩子,但在教养观念与做法上,多少都会有相异之处,而造成彼此剑拔驽张的矛盾。
其实替子女带孩子,对必须拖着年迈与日益衰老的身躯,来照顾正在成长、发育孙儿们的长辈来说,不仅在体力和财力上均是极大挑战,还得背负着担心“宠坏、没教好”孙辈的精神压力,是很不容易的。这也就是目前在一些大城市里,有奶奶外婆情愿出钱替结婚生子的儿女雇保母,也不愿去做那“猪八戒照镜子”带孙子的工作。
虽然我个人也是“不替子女带孩子”的支持者,却不否认家中长辈,常是最让人放心交托孩子的
“第三者”。因为除了有血缘亲情的信任基础外,长辈较年轻父母有较充裕的时间、精力及耐心,去陪伴、倾听孩子;长辈也因为有抚养和教育孩子的经验,因而多半对孩子在不同的年龄容易出现什么问题,该怎样处理,知道的要比孩子的父母多;长辈所积累的丰富的社会阅历和人生感悟,也较能提供给孩子较愉快、宽松的学习与生活环境等这些优质的教养;当然长辈也有因宠爱而不易坚守“教养原则”等的缺失。
长辈替晚辈照顾小孩,常是不计成本的出钱出力,晚辈在得了便宜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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