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是武汉市的郊县之一。今县城,古为荆地,春秋属黄,战国归楚,秦入南郡。自汉至南北朝,常分属地二、三县分。先后录属西陵、安陵、石阳、木兰、梁兴、梁安等县。但西南一隅多属滠阳县;包括腹部和东北部在内的大部分地区,多属西陵县。黄陂县建置始于北周大象元年(公元579年),距今1400多年。建县之初,县域仅限于木兰山以南。到宋代,木兰山一带划入,县域大体稳定焉。在后来的行政区划调整中,东、西边界变化不大,南、北边界向内收缩,划出的面积较大。1985年,全县总面积2261平方公里,总人口数938660人,设11个区、12个县辖镇、1个国营农场,辖43个乡、10个区辖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关镇,位于县域腹部偏南,距武汉市区34公里。
县南的商代早期古城—盘龙城和县城附近的鲁台山西周文化遗存,更是闪烁着青铜文化的灿烂光辉。
黄陂县位于湖北省东部偏北。地跨东经114度09分——114度37分,北纬30度40分—31度22分。东与红安县、新洲县接壤,南与武汉市毗邻,西与孝感市相连,北与大悟县交界。县治城关镇。
二、面积
县境南北最大纵距104公里,东西最大横距55公里;;总面积2261平方公里,。
三、县域演变
建县之初,县境只有木兰山以南部分。宋代,木兰山至河南罗山县界部分由黄冈划入。此后,东西部基本稳定,南北部稍有变动。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割县北滠源乡8个里隶黄安县(今红安县)。清同治十年(1871年),县以界牌为界;南50里至汉阳县,以牛湖为界;西60里至孝感县,以界河为界;北180里至河南省罗山县,以黄陂站为界;东南50里至黄冈县界;东北80里至黄安县界;西南60里至汉阳县界;西北85里至孝感县界。
民国22年1月,析河口里的河口、沙河上下、长江上下、顺白泉上下、金鼓内外、夏木横(后仍划属黄陂)等10会及夏店里的谢官河、大雾冲、岵石岭、缺背湾、石滚冲等五会隶礼山县(今大悟县)。县城北至礼山县120里。
1949年11月,武昌县沙口乡划入黄陂武湖区。
1951年5月,滠口区划入武汉市,次年7月复划归黄陂。
1955年1月,滠口区的金银滩、胡家栋2个村划入武汉市。
1956年6月,谌家矶乡、接金乡,西起姑嫂树、大金潭、小金潭,东至钱家岭、王家墩、萧家墩,北至二道桥和三道桥之间,均划入武汉市。此后至1985年,县域再无变动。
第二节历史沿革
黄陂县古为荆地,春秋属黄,战国归楚,秦入南郡。
汉属江夏郡。今境东北部为西陵县地;西南部为安陆县地。汉末刘表为荆州刺史,使黄祖于县东筑黄城镇(又名西城子,在今六指店区寨上湾)拒吴。
三国时,属魏之荆州和豫州。西南部属荆州江夏郡安陆县;东北部属豫州弋阳郡西陵县。魏又析西陵县西南,即今黄陂县东南部为石阳县,隶江夏郡。赤乌四年(232年),戈阳郡一度为吴所有。
晋沿魏制。但不设石阳(仍并入西陵县)。晋惠帝永兴二年(305年),安陆县人朱伺为陶侃将,分安陆东界置滠阳县,治所牛湖堡(县南藤子岗附近)。今境西南部遂属滠阳县。
1949年5月,黄陂全境解放,隶孝感专区。1959年孝感专区撤销,隶武汉市。1961年恢复孝感专区,复隶孝感专区。1983年11月划归武汉市管辖,至1985年隶属关系未变。
第二章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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