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病防治总则
猪病防治总则
。(本公司四级防疫体系建设)
”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基本方针。(临床兽医-预防兽医-生产兽医)
。
,切断疾病的传播途径。(隔离/消毒/淘汰/扑杀)
。(“一苗一料”, 环境综合控制技术)
、有效的管理。(全进全出/严禁超负荷生产)
生产区:隔离舍、后备舍(配种舍,大栏)、怀孕舍(定位栏)、分娩舍(产床)、保育舍(高床)、生长舍、育肥舍。按方向配套布置。多点饲养(二点,三点)
生产辅助区:饲料库(垫板,毡布),淋浴消毒间,化验室,出猪台
生活区:生产区的上风向,300米以上
“全进全出”饲养方式
⑴繁殖母猪要调整配种日期或实行同期发情,做到集中产仔,同期断奶。同单元母猪产仔时间间隔不得大于一周。
⑵同一周的断奶仔猪在同一栏或同一单元内饲养,最好实施从产房到保育舍一一对应的栏舍设计。
⑶在配种、怀孕、分娩、保育、生长及育成各阶段,在清出所有猪群如转群或出售(称为“空栏”)后,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再空置3~4天后接受新猪群。
⑷已离场的猪禁止回场内饲养。
⑴全场员工和外来办事人员入场应通过消毒门岗。
⑵外出回场的车辆应先清洗消毒后入库。
⑶生产区内的料车不得驶出生产区进入生活区。
⑷外来运猪车辆,不能越过出猪台进入生活区。
⑸严禁在场内饲养其它动物,不能让猫、狗、鸡、牛等进入生产区。
⑹职工统一到食堂就餐。不准从市场购入猪、牛、羊肉,统一由猪场提供肉食。(四只脚/二只脚/无脚)
⑺外来人员应在指定的地方会客住宿,未经隔离、淋浴与更衣不得进入生产区。
⑻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前,要经过更换专人专用、经消毒的工作服、鞋帽,洗手消毒后,才能进入生产区作业。
⑼生产人员要在场内宿舍居住。离场外出事毕返场,要先在生活区隔离一天(封场期间2天或1天1夜),经淋浴更衣净化后才能返生产区工作。
⑽生产区猪舍内各工段应做到人员、用具、畜群三固定。饲养人员不得随意到工作岗位以外的生产区去(注射疫苗等互助行为除外),各工段的用具不得串换混用。
(11)谢绝参观。必须参观的,应经过淋浴,更换工作服、鞋帽,才能进入生产区。
(12)严格执行ISO管理制度中已制订的消毒制度。做好大门、人员、猪舍、用具、猪体等各方面的消毒工作。
(13)在生产区从事人工授精,接产等与猪体直接接触的作业时,应戴消毒手套和口罩。
(14)剖检病死猪应注意个人防护措施,需着胶鞋、戴消毒手套和口罩。死猪应作无害化处理。
(15)在冬春季节猪场封锁期间,严格执行《猪场封锁令》。
,实行定期淘汰制度
⑴建立种猪淘汰更新制度。种猪场七胎次以上(原种场的纯种猪包含7胎),商品场8胎以上或七胎以上但生产性能不佳的种母猪必须淘汰。
⑵。
⑶没有饲养价值的哺乳仔猪及时淘汰。
⑷保育猪实行周淘汰制度。每周对没有饲养价值的仔猪集中淘汰一次。最好设立隔离小间,及时将病、弱、残猪转走,再视情况集中每周淘汰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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