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夫妻财产约定
[ 内容提要 ] :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婚姻关系的重要内容, 设计一种什么样的足以让当事
人基于自己自由意志确立一种合乎其实际需要的夫妻财产制度,同时便捷处理夫妻财产纠
纷,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为使当事人意思自治在夫妻财产关系确立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有待完善。
[ 关键词 ] :夫妻财产;财产约定;不足;建议
一、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概述
《婚姻法》 从国情出发, 本着约定先于法定、 夫妻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平等、保护弱者
权益、保障夫妻合法的财产权益和维护第三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确定了约定财产制和法定
财产制两种夫妻财产制度。
(一 )夫妻财产约定的种类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 19 条的有关规定,婚姻当事人约定夫妻财产制的种类有明确的
限制 ,即只能在法律允许的三种夫妻财产制中选择其一 :即一般共同共有制、限定共有制和分
别财产制。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财产约定。
。 一般共同共有制 ,是指夫妻双方婚前、 婚后的全部财产均归夫妻共同
共有, 但特有财产除外的夫妻财产制度。 不论夫妻各自婚前还是婚后财产, 也不论是动产还
是不动产,一律归夫妻共同共有 ,由夫妻双方平等地共同享有财产的所有权,只有法律另有
特别规定的财产除外。 现行《婚姻法》 第 18 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金等费用; (3) 遗
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应当归一方
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限定共有制是指夫妻以合同约定其婚前或婚后所得财产部分归夫妻共
有,而其余的归夫妻分别所有的夫妻财产制度 ,即部分共同共有、部分个人所有。这种制度
与婚后所得的共同制的区别在于共有财产的范围不同。 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中共有范围严格
限制在婚后所得财产 ,婚前财产依法属于个人所有。而限定共同制下 ,共有财产的范围完全由
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当事人可以将婚前的财产约定为双方共有 ,也可以将婚后部分财产约定
为共有。
。分别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及婚后所得财产全部归各自所有,并
各自行使管理、 使用、 处分和收益权的夫妻财产制度。 这种制度不排斥夫妻一方以契约形式
将其个人财产的部分或者全部的管理权交给另一方, 也不排斥双方拥有一部分共同财产。 分
别财产制建立在夫妻别体主义基础之上 ,它充分肯定了夫妻是各自不同的独立之人,特别是
该制度充分承认已婚妇女有独立的人格和财产权利。
(二 )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
《婚姻法》要求夫妻对财产制进行约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 ,根据《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包括了协议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 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 )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三 )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约定能够产生两方面的约束力: 一是对夫妻双方的约束力。 夫妻财
产约定一旦生效, 即在夫妻之间及其继承人之间发生财产约定的物权效力, 婚姻当事人双方
均受此约定约束。 夫妻双方都必须依约定行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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