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
审核实施办法》解读
一、修订起草背景
为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步伐,确保城市绿地建设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技术规范为起草背景。
二、修订的必要性
现行《成都市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审核实施办法》是在2011年制定并公布施行的,随着生态城市建设发展及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的相关要求,原《办法》已经不能适应我市城市建设中绿地率指标审核的需要,加之该办法有效期已临近,故重新修改该办法势在必行。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修订《成都市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审核实施办法》的修改坚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城市建设的特点。在适用范围、办事程序及特殊情况的审核办法等内容有所修改。
(一)适用范围、明确了适用于五城区。
(二)取消收取异地绿化建设费,需满足审核的绿地指标。
(三)因不在收取异地绿化建设费,取消了“单位内部的建设项目:依据我局以往的绿地普查档案(现按二〇〇五年的),凡达到《条例》规定的30%或35%绿地率指标的单位,原拆原建项目不再征收异地绿化费;否则,按《条例》规定的绿地率指标核定收费。”
(四)取消了“建筑物加层或局部改建的项目:建筑物加层或局部改建项目,按建筑物投影面积核定收费。”取消了“农民新居工程等工程异地绿化费减免:报建单位应持相关部门的文件,在没有重大侵占绿地行为的情况下办理异地绿化费减免和绿地率指标审核。”
《成都巿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