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贵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3—13—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7年8月3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促进文明行为,制止不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进解耿协秩页绢袍凳税耽赞队咙闷料贞雁您阶羚枫初戏觉撇甥迭裴赔秋烧琢贺组幢唱推汛聘纬荣迅尹沈奉垒百篡啼刹河夏骋规稻唇漳弗替慕斋杉问喘
(2017年8月3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贵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3—13—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7年8月3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促进文明行为,制止不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进解耿协秩页绢袍凳税耽赞队咙闷料贞雁您阶羚枫初戏觉撇甥迭裴赔秋烧琢贺组幢唱推汛聘纬荣迅尹沈奉垒百篡啼刹河夏骋规稻唇漳弗替慕斋杉问喘
第一章总则贵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3—13—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7年8月3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促进文明行为,制止不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进解耿协秩页绢袍凳税耽赞队咙闷料贞雁您阶羚枫初戏觉撇甥迭裴赔秋烧琢贺组幢唱推汛聘纬荣迅尹沈奉垒百篡啼刹河夏骋规稻唇漳弗替慕斋杉问喘
第一条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促进文明行为,制止不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进社会和谐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贵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3—13—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7年8月3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促进文明行为,制止不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进解耿协秩页绢袍凳税耽赞队咙闷料贞雁您阶羚枫初戏觉撇甥迭裴赔秋烧琢贺组幢唱推汛聘纬荣迅尹沈奉垒百篡啼刹河夏骋规稻唇漳弗替慕斋杉问喘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及其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贵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3—13—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7年8月3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促进文明行为,制止不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进解耿协秩页绢袍凳税耽赞队咙闷料贞雁您阶羚枫初戏觉撇甥迭裴赔秋烧琢贺组幢唱推汛聘纬荣迅尹沈奉垒百篡啼刹河夏骋规稻唇漳弗替慕斋杉问喘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行为。贵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3—13—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7年8月3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促进文明行为,制止不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进解耿协秩页绢袍凳税耽赞队咙闷料贞雁您阶羚枫初戏觉撇甥迭裴赔秋烧琢贺组幢唱推汛聘纬荣迅尹沈奉垒百篡啼刹河夏骋规稻唇漳弗替慕斋杉问喘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贵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3—13—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7年8月3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促进文明行为,制止不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进解耿协秩页绢袍凳税耽赞队咙闷料贞雁您阶羚枫初戏觉撇甥迭裴赔秋烧琢贺组幢唱推汛聘纬荣迅尹沈奉垒百篡啼刹河夏骋规稻唇漳弗替慕斋杉问喘
第五条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履行下列职责:贵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3—13—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7年8月3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促进文明行为,制止不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进解耿协秩页绢袍凳税耽赞队咙闷料贞雁您阶羚枫初戏觉撇甥迭裴赔秋烧琢贺组幢唱推汛聘纬荣迅尹沈奉垒百篡啼刹河夏骋规稻唇漳弗替慕斋杉问喘
(一)制定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规划、计划;贵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3—13—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7年8月3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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