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内容摘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刑事证据制度中的重要内容,现在我国刑事诉讼
学界对这个问题展开了广泛的讨论,产生了许多不同的观点,主要有肯定说,否定说,折衷
说几种。本文先在界定了非法证据的定义的基础上分析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价值基础,最
后联系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构建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划的设想。
内容摘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刑事证据制度中的重要内容,现在我国刑事诉讼学界对这个
问题展开了广泛的讨论,产生了许多不同的观点,主要有肯定说,否定说,折衷说几种。本
文先在界定了非法证据的定义的基础上分析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价值基础,最后联系我国
实际情况提出了构建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划的设想。
一、非法证据的内涵
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价值
四、对于我国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构想
一、非法证据的内涵
证据法学是刑事诉讼制度的基础与核心, 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又是证据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世界上许多国家或多或少的存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现今我国法学界也对这一问题展开了异
常激烈的讨论。如何界定“非法证据”?这个问题已在我国诉讼法学界争论了很久,目前尚
有多种不同的观点,没有明确统一的概念。有学者认为,非法证据是办案人员违反法律规定
的权限、 程度或用其他不正当的方法获取的证据 [①];也有学者认为, 非法证据是指不符合
法律规定的证据内容、证据形式、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人员及程序、方法的证据材料[②] ;还
有学者认为,非法证据是指经法定程序查证具有客观性和关联性的非法定主体提供的用于证
明案情的事实材料,或法定主体违反法定程序、法定形式以非法手段提供提取或认定的证明
案情的事实材料 [③];也有学者认为, 非法证据指侦查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或方法而获
得的证据 [④];还有学者认为, 非法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中, 法律规定的享有调查取证权的
主体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采用违法的方法获取的证据材料[⑤]等等。众说纷纭,
但归结起来不外乎是狭义说与广义说两种观点。广义说认为,非法证据之所以不合法,是因
为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主体,证据的内容,证据的形式,收集证据或提供证据的程序、方法这
四个方面之一不合法,而造成证据不合法;狭义说认为,非法证据是由于法定人员违反法定
程序,用不正当方法收集证据材料,而致使证据不合法。 《牛津法律词典》有“非法获得的证
据”词目,释义为“通过某些非法手段而获得的证据” 。
中国《诉讼法大辞典》列有“非法证据”的词目,释义为“不符合法定来源和形式的或者违
反诉讼程序取得的证据资料” ,这两种解释包含了“非法获得证据” ,也包含了证据形式不合
法的情形,但均忽略了收集、提供证据主体不合法的非法证据,存有片面性,没有全面阐述
非法证据的概念内涵。所以笔记认为,
[①]张桂勇《论对非法证据的排除》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1995 年第 6 期。
[②]李学宽《论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明能力探析》 《政法论坛》 1995 年第 2 期
[③]王育平《刑事非法证据及证明能力探析》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1996 年第 3 期
[④]章礼明《非法证据的证明能力研究》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1999 年第 1 期。
[⑤]牟军《英国非法证据的处理规则与我国非法证据取舍的理性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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