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保险(信息)
2009年8月总第64期
保险监管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江苏考察时强调
宏观经济政策导向不能改变让经济发展更具有可持续性和竞争力
6月29日,中国保监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公告称,经审计的各保险公司交强险汇总数据显示,2006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2008年度,,,,%,,%。,其中,,。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交强险制度实施以来,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保险业主要开展了7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不断改进交强险理赔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建立“互碰自赔”、“无责代赔”、“重大人伤提前给付”等理赔措施,交强险理赔结案周期较原商业三责险缩短1/3。并使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了及时救治。
二是不断提高交强险投保率,化解矛盾纠纷。交强险制度实施以来,机动车肇事后无力承担赔偿损失的情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减少了因交通事故引起的矛盾纠纷。机动车辆的投保率较实施前提高了7个百分点,达到41%。
三是建立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四是发挥交强险费率杠杆作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2007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的浮动机制。对于未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第一年下浮10%,连续3年未发生事故的可下浮30%。而对造成死亡和发生两次以上的有责任事故的实行费率上浮。目前每年有85%投保交强险的汽车车主享受到了费率下浮的奖励。从2009年7月1日起,车主享受的最高下浮比例将提高到30%。其中,三年没有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私家车车主每年仅缴纳665元交强险保费。
五是代收车船税,辅助社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保险机构从2007年7月1日起,在销售交强险时履行车船税代扣代缴义务,方便纳税人。
六是规范受伤诊疗标准。保险、医疗、法医等行业共同制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救治项目评定规范》,用于指导医疗机构救治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统一诊疗标准,保证了受伤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科学的救治,成为保险、医疗、交通、公安等系统共同遵循的标准。
七是提高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保监会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布了一系列交强险单独核算、信息披露、准备金、统计分析、承保理赔实务规范等制度,加大了检查和社会监督力度,推动保险公司进一步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
该负责人表示,今年7月交强险实施满3个完整业务年度后,保监会将根据交强险制度运行情况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建议,本着积极、开放的态度,立足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认真对交强险实施环境、配套制度、理赔服务、费率形成机制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和研究评估,进一步推动交强险制度的完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交强险制度:一是继续加大对交强险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保险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二是继续加强交强险核算管理,督促行业进一步加强交强险经营成本控制;三是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指导保险业统一并简化交强险索赔单证标准、向社会公开承诺理赔时限、完善交通事故抢救费垫付和预付机制,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更加及时的救助保障,不断提高交强险服务质量和效率;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方式,建立交强险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实现投保人自助查询交强险承保理赔记录,并完善交强险的投保提示机制,使车主明白投保、放心投保,提高交强险信息的透明度。
中国精算师考试新体系实施在即
进一步明确职业道德教育重要性
7月的最后几天,一批精算师云集北京,集体审议中国精算师考试新编教材大纲。这标志着中国精算师考试体系改革继续推进。
据了解,如果一切顺利,从2011年春季开始,新的中国精算师考试体系将全面实施,现行考试制度同时废止。
7月31日,中者采访时强调:“改革后的考试体系既符合国际标准;又结合中国国情,课程内容只会高于而不会低于国际精算协会(IAA)的标准。”
据了解,在新的中国精算师考试体系框架下,准精算师阶段的考试不分寿险、非寿险课程,在精算师阶段分寿险、非寿险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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