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近现代西方政治思想史上, 。几个世纪过
去了,但“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口号却牢牢地印在了民众的大脑里。 本文主要通过约翰. 洛
克的生平和政治思想并且结合当今时代的新变化提来提炼和归纳一般的人权理论, 进而发挥
人权理论的民主宪政和主权至上的作用。
关键词:人权 民主 主权 自由平等 利益
一、人权的分类
(一)自然权利
在洛克的笔下, 自然权利指他根据一般的名称称之为财产的东西, 包括了, 生命、 自由和财
产,人类这几种权利是天然形成的, 一个人出生以后,就不自觉的给自己贴上了生命、 自由
和财产权的标签, 当然洛克提出此等命题, 虽然是为了对抗封建君主专制的残暴政治, 但不
可否认的是, 洛克在对抗封建国王暴政的基础上, 超越了自己的本意, 随之而来的是公意的
诞生。因为 ,自然的东西是最容易转化为公意的,从而也最容易代表公意的,举个例子,
大自然环境是全人类共有的,而破坏自然环境,就是对抗全人类, 就是挑战公意, 而人作为
特殊的自然物, 具有更加鲜明的公意性, 因为一般的自然物不同, 生命、自由和财产权是依
附在特殊的自然物—人之上的,人具有主观的能动性是区别于人与一般物的最主要的特征,
一般物的公意性的获取, 是需要外在的人在改造自然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 也就是说一般物
公益性的获取具有滞后性的特征, 这其中最明显的例子, 莫过于人类破坏了环境后方知环境
的重要性, 于是匆忙号召议会立法, 把保护环境上升为公意。 而生命、 自由和财产由于天然
的来自于人,这就好比每个婴儿都是从母亲身上掉下的肉,哪有母亲不疼爱自己的孩子的,
同理, 没有人会不捍卫自己的生命、 自由和财产的权利, 而若一个人一旦丧失了生命、 自由
和财产, 就丧失了人格权和身份权, 从而失去了基本的人权, 其后果无非是成为另类暴政的
牺牲品。自从“从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口号问世以来,已经过去几个世纪了,发展到现
在,人类基本的自然权利,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时代的变化, 从广度和深度两方面都有了长
足的发展。 首先,对于生命而言,不再停留在中世纪时代简单的生与死之间的二分法, 而是
在基本生存权利的基础上出现了更为全面和科学的人格权和身份权, 其中人格权包括: 公民
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 ( 法人为名称权 ) 、肖像权、名誉权 ( 法人亦有 ) 。身份权包括:公民的
荣誉权、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和发表权,监护权,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身份权。其次,对于
财产而言,财产同样不再是简简单单、笼统在一起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财产在这
时,包括了, 有形的财产和无形的财产, 以及财产的继承权主题的归属问题。 有形财产方面,
不再赘述。 无形财产最鲜明的就是, 知识产权的诞生,知识产权亦称智力成果权, 是指公民
法人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在内的民事权利。 包括著
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发现权、 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财产的继承权主题的归属问题,
包括了,继承制度中的基本原则: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原则 ;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养
序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 受教育的权利、表达权和监督权等等。
近现代西方政治思想史论文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