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
基本原理
概念
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
基本原理
特点
1、征税范围单一
2、征税环节单一
3、税率单一
4、征收方法单一
5、征税具有特定目的
6、价外征收,税负不具有转嫁性
基本原理
作用
1、有利合理筹集建设资金
2、有利于规范政府行为
3、有利于调节收入差距
4、有利于配合打击走私和维护国家权益
纳税人
是指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所有的单位
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购置
购买使用
进口使用
受赠使用
自产自用
获奖使用
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
征税对象和范围
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为列举的车辆不纳税。
征税范围由国务院确定
汽车
摩托车
电车
挂车
农用运输车
税率和计税依据
(一)税率:10%
(二)计税依据
购买自用: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进口自用: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税率和计税依据
其他自用: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最低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确定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购买自用
(二)进口自用
(三)其他自用
(四)特殊情形下自用的
第十章车辆购置税车船税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