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新变化和注意事项
序号
新规定
原规定
1
“份号、密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顶格放在左上角,即版头部位。
“份号、密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顶格放在右上角。
2
上行文必须加签发人,如有多个签发人,则每一行写两个签发人,发文字号居左边空一格编写,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处在同一行。
联合上行文签发人,则每一行写一个签发人
3
正文标题为2号小标宋
正文标题为小二号黑体
4
落款要同时有发文机关署名和日期,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年份应该标全,月、日不编虚位)
落款只署上成文日期,成文日期用汉字表达。
5
版记删除主题词
版记需要写上主题词
6
版记的文字部分用4号仿宋体
版记的文字部分用3号仿宋体
7
增加页码格式要素,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首页显示页码。
没有页码格式要素,首页不显示页码。
8
附件内容另起一页编排,处在版记之前。
附件内容另起一页编排,版记在附件之前。
注意事项:
1. 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则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且均顶格编排,份号用3号阿拉伯数字,密级和保密期限与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
。签发人必须是本机关正职或主持工作的领导。“签发人”三个字用3号仿宋体字,后面加全角冒号,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3标题排列要使用梯形或棱形,不宜使用长方形或沙漏型。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
,是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公文的发放范围、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请示件应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和电话。
公文中如有附注,则附注在成文日期下另起一行,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
,则附件在成文日期下空一行编写,附件二字居左空二格,加全角冒号,后面直接写上附件标题,如有多个附件,则用1,2,3,表示,“1,2,3”居左空4字编写,附件标题后面不用加标点符号。
,附件及其编号(如“附件2”)在新页面左上角顶格编写,用3号黑体字,附件的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的第三行,附件格式要求与正文的要求一致,即附件标题用2号小标宋,内容用3号仿宋体。附件的顺序号及附件标题必须与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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