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作文杀子以适君
篇一:说“人之与者而食人”
说《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中的“贵尹”与“人之与者而食人”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五)》收录的《鲍叔牙与隰朋之谏》5-6号简,有如下一段文字(释文用通行字写出):
今竖刁,匹夫而欲知万乘之邦,而贵(割)尹(势)
,其为(猜)1也深矣;易牙,人之与(举)者而食人,其为不仁厚矣。公弗图,必害公身。2
对于这段文字的断句和释读,各家意见颇为分歧,李天虹先生有比较详细的介绍,大家可以参看。3我们在参考了诸家意见之后,有点新的想法,上录文字的断句和释读,即按照我们的意见。
李天虹先生在讨论《鲍叔牙与隰朋之谏》5-6号简这段文字时,认为其说的必定是易牙“杀子以适君”和竖刁“自宫以适君”之事,并举出传世文献中的相关记载作为例证。今转引于下:
公曰:“易牙如何?”对曰:“杀子以适君,非人情,不可。”??公曰:“竖刁如何?”对曰:“自宫以适君,非人情,难亲。”《史记·齐太公世家》
管仲又言曰:“??今夫易牙,子之不能爱,将安能爱君?君必去之。”公曰:“诺。”管子又言曰:“??今夫竖刁,其身之不爱,焉能爱君,君必去之。”公曰:“诺。”《管子·戒》
管仲摄衣冠起对曰:
“臣愿君之远易牙、竖刁、堂巫、公子开方。夫易牙以调和事公,公曰:惟烝婴儿之未尝,于是烝其首子而献之公。人情非不爱其子也,于子之不爱,将何有于公?公喜宫而妒,竖刁自刑而为公治内。人情非不爱其身也,于身之不爱,将何有于公?”《管子·小称》
4齐桓公妬而好内,故竖刁自宫以治内,桓公好味,易牙蒸其子首而进
之。《韩非子·二柄》
管仲有疾,桓公往问之,曰:“仲父若弃寡人,竖刁可使从政乎?”对曰:“不可。竖刁自刑以求入君,其身之忍,将何有于君。”公曰:“然则易牙可乎?”对曰:“易牙解其子以食君,其子之忍,将何有于君,若用之必为诸侯笑。”《说苑·权谋》
竖刁、易牙,毁体杀子以干利,卒为贼于齐。《说苑·贵德》其说确不可移。李先生的说法为我们进一步考求这段文字提供了一个大体方向,就是要向易牙“杀子以适君”和竖刁“自宫以适君”之事靠拢。
此段文字通读的障碍主要集中在“贵尹”与“人之与者而食人”上。对于“贵尹”的意义,讨论者颇多,其中以何琳仪、季旭昇、李天虹三位先生的观点比较合理。何先生认为“贵”可读为“隤”,也可读为“溃”,但最有可1 读“”为“猜”是张富海先生的意见,其说见《上博简五〈鲍叔牙与隰朋之谏〉补释》,《北方论丛》2006年第4期9页,《北方论丛》编辑部。
2 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五)》图版35-36页,释文考释186-18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12月。
3 李天虹:《〈鲍叔牙与隰朋之谏〉5-6号简再读》,《简帛》第二辑279-284页,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11月。下文所引李先生的观点皆出此篇,无特殊情况不另注。
4 引者按:陈奇猷:《韩非子新校注
·卷二·二柄》133页引顾广圻说:“藏本、今本‘子首’作‘首子’。案:作‘首子’为是,《汉书·元后传》有‘首子’可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10月。顾说是正确的。
能读为“?”,“尹”可读为“朘”;5季先生认为“贵”可读为“殨、溃”或“隤、颓”,“尹”可读为“朘”;6李先生认为“贵尹”可读为“刏朘”。三位先生的读法虽然不尽相同,但都认为“贵尹”指竖刁“自宫”。
李家浩师在审阅本文初稿时曾向我指出,
“贵”与“会”音近古通,如亥鼎铭文“会鼎”,即读为“馈鼎”;7而“会”又与“害”音近古通,如《晏子春秋·内篇谏上》第十二章人名“会谴”,上博战国竹书《競公疟》作“割”。8疑简文“贵尹(朘)”之“贵”应该读为“刽”或“割”。“刽”、“割”都有截断的意思。不过从古人称去势为“割”来看(详下文),将简文“贵”读为“割”要比读为“刽”,可能性更大。
我们认为李师读“贵”为“割”是目前最好的意见。结合何先生、季先生、李先生和李师的说法,“贵尹”就应该读为“割朘”,这样一来文意得到了很好的解释,这个结论可能是正确的。但是这个结论还有一点疑问,就是
“割朘”这种说法在文献中从来没有出现过,而且“朘”字在文献中用例极少。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尹”字或许还可以另寻他解。
古人称男性生殖器为“势”。9上古音“尹”是喻母文部字,“势”是书母月部字。喻母与书母相通的例子很多,如“予”是喻母字,而从其得声的“抒”是书母字;“俞”是喻母字,而从其得声的“输”是书母字;从“兑”声的“悦”是喻母字,而同从“兑”声的“说”是书母字。文部与月部的字偶尔也有相通的例子,如《史记·历书》:“横艾涒滩始元元年。”《集解》:“涒滩一作芮汉。”“涒”是文部字,“芮”是月部字。值得注意的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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