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公共行政管理
第一章公共行政概述
第一节公共行政内涵
公共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构为了公共的利益和目的,以公共权力和法律为基础,对社会公共事物和政府自身内部事物所进行的管理和服务活动。
:
第一,基础是公共行政权力。
第二,主体是公共行政组织。所谓公共行政主体,是指执掌公共行政权力、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这类组织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以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基本职能。其特殊性就于它的公共性。根据产生的依据,主要分为:
(1)职权性公共行政主体。一般为政府部门,有着结构严密、分级有序、分工协调的组织体系,管理着十分广泛的社会事务;
(2)授权性的公共行政主体。授权性行政组织是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而具有公共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主体。
第三,目的是满足公共需要,促进公共利益;
第四,核心活动是处理公共事务、履行公共责任;
第五,功能是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
第二节行政组织
行政组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行政组织是指各种从事行政性事务、执行行政职能的组织,既包括政府行政机关,也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在内管理行政事务履行行政职能的机构,同时还包括政府部门以外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管理行政事务的机构。
狭义的行政组织是指依一定法律程序建立的、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政府组织机构实体。在我国专指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办事机构。
行政组织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组织目标、组织人员、物质基础、行政职能、机构设置、制度规范、组织文化以及技术信息等。
组织目标。行政目标要素是行政组织的灵魂,是行政组织人员努力所要达到的一种期望状态。
组织人员。公共行政人员是由各种不同专业、水平、年龄的人按照行政组织目标和职能组合而成的。组织人员是行政组织的核心和公共行政的主体。
物质要素。物质要素主要包括行政经费、物资供应、空间场所、办公设备等。这是行政组织为实现目标而开展组织活动的物质手段。
行政职能。职能是组织应有的作用和功能,职能范围是组织目标的具体化,它决定着行政组织规模、内部职位设置等方面的内容。
机构设置。机构设置、职位配置、权责划分等关系到整个行政组织的有效性程度,尤其是决定行政效率高低的关键因素。
制度规范。制度规范主要是包括活动规章、办事程序或权力运行规则等,这是行政组织履行行政职能的制度化的保障。
组织文化。行政组织文化包括行政人员对组织的认同态度、共同信念、共同行为尺度和评价标准等。这是行政组织所必备的文化精神,是长期养成的组织行为,是一种习惯性规范,是实现行政目标的精神动力。
技术信息。公共行政人员需要用一定技术对信息进行加工运用。
行政组织的法权地位和与之相一致的公共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及其对国民承担的责任,决定了国家行政组织的特征:
1、政治性。政治性是一切国家组织的共同属性。对国家行政组织而言,政治性主要表现在方面:阶级性、决策性。
2、社会性。社会性由国家的社会职能所决定,分两个相互联系的层次:服务性、管理性。
3、权威性。因为体现全民意志,并以宪法、法律和国家武装力量为后盾,权威性有两个最突出的特点:约束性,行政组织的行政行为对于社会主体来说是适用者必须遵从;强制性,社会个体行为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时候,进行行政制裁。
4、法制性
5、系统性,即结构性。
6、发展性,即随内外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1、精干效能的原则。精干效能则是指国家行政组织的(人)才、(资)财、(物)材力与其工作效绩之间的合理比例。精干与效能组成一个完整的概念,精干促进效能,效能需要精干。精干效能不仅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而且有助减少行政开支。
2、依法设置原则。各级行政机构设置的数量、性质、地位、职权、编制、隶属关系、行政程序、行为规范等,都必须由有关法律予以规定,以保证行政机构的权威性。
3、按需设置原则。行政机构的设置要因事而设,这是行政组织设置的根本前提。这条原则是行政组织设置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基础,
是我国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转变政府职能进行政府机构改革的原则。
4、职、责、权统一原则。职、责、权统一原则,主要是指行政组织中各级行政人员应当既承担完成本职任务的责任,又享有开展工作所需要的权力,职、责、权要统一。
5、适应发展的原则。行政组织作为国家机器的主要部分必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不能经常地变动,否则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将无法实现。还必须具有适应性、机动性,能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随着国家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科学技术、环境的发展而不断演进和发展。
6、为民便民的原则。
按照行政组织
公共基础知识—公共行政管理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