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责任保险公司
2、 信用保险合同
3、 索赔
4、 理赔
5、 代位
6、 重复保险公司
7、 企业财产保险公司
8、 家庭财产保险公司
9、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
10、运输工具保险合同
11、机动车辆保险合同
12、第三者责任险
13、飞机旅客责任保险合同
14、船舶保险合同
15、水上运输货物保险合同
16、国际水上运输货物保险合同
17、陆上运输货物保险合同
18、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合同
19、再保险合同
20、雇主责任保险
21、职业责任保险
22、保证保险合同
23、信用保险合同
24、信用保证保险合同
25、团体保证保险合同
26、总括保证保险合同
27、人身保险合同
28、人身保险合同的不丧失价值条款
29、人寿保险合同
30、团体人寿保险合同
31、简易人身保险合同
32、生死两全保险合同
33、年金人寿保险合同
34、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35、健康保险合同
36、保险业法
37、合作保险
38、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9、保险责任准备金
40、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41、未决赔偿责任准备金
42、保险保障基金
43、保险保证金
44、保险公积金
45、公示监督
46、实体监督
47、保险行业公会
48、保险公司的接管
49、保险代理人
50、保险经纪人
51、保险公证人
52、保险法律责任
1、 责任保险公司 是指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在受赔偿请求时,由保险人
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
2、 信用保险合同 ,又称“商业信用保险合同” ,指被保险人在信用贷款或售货交易过程中,
债务人不为清偿或不能清偿时,保险人将给予赔偿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
3、 索赔 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要求履行赔
偿的行为。
4、 理赔 是指保险人在承保的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提出索赔偿后,根据合同的
约定对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所进行的一系列调查并予赔偿的行为。
5、代位 ,即代位求偿,又称“权益转让” ,是指在财产保险中,由于第三者的过错致使保险
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的, 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了保险金后, 有权把自
己置于被保险人的地位,获得被保险人有关该项损失的一切权利和补偿。
6、 重复保险公司 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与数个保险人订
立数个保险合同的行为。
7、 企业财产保险公司 :是保险人与企事单位或机关等单位签订的,为上述单位经营提供经
营、管理保障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这是我国最主要的一种保险合同。
8、 家庭财产保险公司: 是保险人与城乡居民家庭签订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它以个人的房
屋、家庭生活资料、 农村家庭的农具、已收获的农副产品、家禽及个体劳动者的营业用器等
作为保险标的。
9、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 是指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是一种具有经济补偿和保险期满还本“两全”
性质的长期保险。 被保险人就像参加银行储蓄一样, 按规定向保险公司交付一定数量的保险
储金,保险储金的利息即作为应交的保险费, 而在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可领回原来所交的全
部保险储金。这种以利息充抵保险费的家庭财产保险即为家庭财产两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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