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缘博客专注律师营销实战与研究 http://hi./lawedge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
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沪安委会[2010]6号
【颁布部门】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颁布时间】2010-08-18
【实施时间】2010-08-18
【时效性】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委员单位:
今年以来,全国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的重特大事故频发。2月
21日,上海月胜废品收购有限公司因超经营范围,违规处置易燃易爆品,造成重
大人员伤亡,暴露出本市一些行业领域仍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问题。为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要求,从即日起到10月底,在全市范围
内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
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以“平安世博”为主线,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以实现
“三个确保”(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受控、确保
上海世博会安全顺利举办)为目标,通过严密组织、重点打击、联合执法等措施
,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当前一些安全生产领
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推动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的落实,通过深化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执法,全面落实责任,进一步深化“安
全生产年”活动,努力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当前页码:1
法缘博客专注律师营销实战与研究 http://hi./lawedge
二、打击的重点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规定的;
,以及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没有取得相应资质证或无证上岗的;
6.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
(二)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驾驶人酒后驾车、超载、超速行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
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2)渣土运输车无资质、超载非法违法行为的;
当前页码:2
法缘博客专注律师营销实战与研究 http://hi./lawedge
(3)非营运车辆(船舶)违法载人的。
责任部门:市交通港口局、市建设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公安局(交警
)、上海海事局
2. 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履行建设管理程
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建设单
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