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县水务局、市水利局、区建设局、市排水公司:近年来,通过努力,我市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逐年增加,但部分污水厂存在配套管网不足、进水水质不稳定、尾水再生利用率不高、污泥处置不安全、减排效益不明显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促进节能减排工作,根据《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某某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某某市水环境质量保障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本次中央环保督查和省生态文明考核整改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此作为促进我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的重要契机,围绕项目建设和问题整改,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制定行动方案,确保措施落到实处。二、主要工作内容1、各单位要按照排水规划要求,进一步强化污水处理厂建设与改造,其中市区等污水处理厂须于2017年底前完成提标改造,尾水排放标准从一级B提高至一级A,同时**污水处理厂抓紧推进扩建工程前期工作,力争2017年一季度开工。2、各地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理顺排水体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对新区建设实行雨污分流,雨污合流区域根据各地排水规划要求,结合道路翻建、河道整治等进行分流改造,同时完善配套提升泵站,提高污水收集率和集中处理率。3、各地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协同各地环保部门等相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泥的产生、收集、运送、贮存、处理、处置等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督查污水处理厂建立废物管理制度、污泥转运申报制度和联单管理制度,完善污泥管理台账,确保污泥得到规范化的处理处置,杜绝污泥随意倾倒和违规转移现象。4、各地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发展用户、分质供水”的原则,积极倡导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节水减排,到2020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达到25%。重点结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或提标改造等推进尾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实现尾水再生利用与污水处理能力同步增长。结合地方产业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建立健全尾水再生利用产业政策和激励政策,做好相关的技术储备,并加大尾水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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