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民族团结模范事迹
**,男,1964年8月出生,**族,中共党员,1983年参加工作,1985年考入公安工作,在公安系统先后担任社区民警、治安民警、户籍内勤民警、副所长、所长、政委等不同职务。**同志出生于少数民族家庭,自幼受党的教育,对党忠诚,各项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他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方针政策,为我市民族团结、构建“和谐**、平安**”做了大量工作。
**同志长期以来不断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用重要思想理论武装头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会议。政治思想上与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心系群众,“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想方设法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真正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在工作中努力学习,钻研知识,注重个人品德修养,遵纪守法,讲原则、讲团结、讲稳定,识大体,顾大局,能够时时处处自觉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能做到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坚决反对一切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不断增强自己的工作能力,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努力践行
“三严三实”,决心为公安工作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同志在工作中时时不忘宣传党的民族方针、政策,紧紧围绕民族的发展进步,国家的兴衰,认为民族的团结是社会稳定的基础,社会稳定是国家发展进步的保证,就是要把党的民族方针、政策贯穿于民族工作的始终,作为一名公安干警,就要做到执法为民,真正做到为民办好事办实事。
**同志始终认为:自己是民族中的一员,是矿工的子弟,深知人民群众的诉求和疾苦。每做一件事,都要想到人民的利益和诉求,始终以“民需我做,民困我帮”为座右铭,时刻都要为人民群众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同志**年至**年在**市公安局金川分局**派出所工作,担任所长一职。**派出所辖区是一片典型的城郊结合部区域,辖区面积960平方公里,有十四个行政村,常住人口39678人,暂住流动人口9000人,登记出租房屋500家,出租房屋多从事加工、餐饮、服务行业人员多,尤其是少数民族暂住流动人口多。**镇白家咀村八队为称为“回民一条街”,是典型的回汉杂民区,居住着回族群众923人,**族群众568人,主要是来自临夏、青海、新疆等地区,有合同工、农民轮换工、临时工、井下工人等,还包括家庭小手工、小作坊、小加工业等各种从业人员,人员成份结构复杂,各种矛盾较为突出。
**年冬天的一个晚上,有一位来自**县汉族的曹姓老人,急匆匆的来到派出所报案,说是有一个回族小伙将他女儿骗走了。他和亲戚一路从**追到**白家咀八队,要求处理。**同志急忙带领几名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看见双方家人剑拔弩张,情绪非常激动,一个个手拿器械,眼看就要大打出手,气氛非常紧张。看到此种情形,**同志首先冲到两家人中
间,将两家人分隔开来,然后详细询问事由,安抚两家情绪。通过了解得知,女方家在**给女儿订好一门亲事已收过彩礼,但是女儿不愿意,跟着回族小伙来到**已举办了少数民族结婚仪式。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同志发挥少数民族的特有优势,运用法律法规、民族政策,从《婚姻法》讲到民族民俗,从家庭婚姻讲到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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