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有效地采取应急措施,控制、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使受污染地区的人和环境伤害减少到最小,维持自然生态环境,保障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使公司能得到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环境管理制度和手册,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制定目的:
为认真贯彻“遵守法律、达标排放,保护环境,人人有责;预防污染、减污增效,持续发展公司所望”的环境方针,杜绝事故,当有事故苗头或在事故发生初期能正确处置,使事故得以制止或使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三路701号浙江云中马染织实业有限公司内违反有关规定排放的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化学危险品泄露污染事故,启用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以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人体健康受到危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本预案所称化学危险品是指列入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属于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规定的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货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
三、污染源分布及其主要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危险性
1、污水处理站:有关重要设备损害,使成套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污水不能得到达标排放。
2、锅炉房和压力管道:锅炉房爆炸、脱硫除尘设备失效,管道泄露起火、爆炸。
3、定型机:管道油泄露,机内清扫不净引起火灾。
4、染色机仪表失灵,工人违章操作,缸口开水爆出。
5、原料仓库、保险粉接触明火和水,引起局部爆炸,布料起火。
6、设备科:工人违章操作,氧气和乙炔爆炸。
四、组织体系机构职责
1、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总指挥(组长):叶福忠
副总指挥(副组长):李陈庭、叶程洁
组员:瞿松青、周小红、李中初、陆亚栋、朱中高李菊根
职责:提供和解决处置环境污染事故所需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资,统一协调,做好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准备工作,负责与上下级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报告、指示和协调工作,统一对外发布环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环境污染的信息。
2、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及其职责
组长(副总指挥):瞿松青
副组长:李陈庭、朱中高
成员:周小红、李中初、陆亚栋、邵建明、陆忠民、戚俊良李菊根
职责:在组长带领下,展开现场分析和处置工作。组长负责现场协调沟通工作,提出事故处理建议措施,负责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总指挥)报告现场情况。小组成员进行现场调查、事故处置、调查取证、事故分析、形成报告等工作。
1)、抢险组:
组长:周小红副组长:瞿松青、李元初
组员:杨世权、李中初、陆亚栋、邵建明、陆忠民、戚俊良李菊根
职责:在组长的领导下,负责征用具体调配处置事故的人员、物资、器材、组织抢险。协调本组、警戒组和后勤保障组工作,承办公司环境污染施工应急领导和处置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
2)、警戒组:
组长:郭环珍副组长:胡青松、宋金山
组员:贺晓毛、刘华勇、杨志华、吴天奎、董长标、符太照、
职责:负责污染事故发生时的警戒工作,协调同其他部门的工作,承办副总指挥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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