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第三高级中学
《学生成绩奖励方案》
教育教学是学校的生命线,为了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主动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每学期分期中奖励和期末奖励两次对学生成绩进行奖励,特制定此奖励方案:
一、成绩采集
:取月考成绩的20%+期中考成绩的80%对班级和学生进行奖励。
:取月考成绩的20%+期末考成绩的80%对班级和学生进行奖励。
二、奖项设置
:班级学习优胜奖每年级8名
文理科各取班级总分平均分和总及格率排名前2名。
(1)总分等次奖
文理科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2)单科状元奖(文理科分别计算)
凡考试单科成绩在同级同科中获第1名者获单科状元奖。
(3)学习名次进步奖
考试总分50%及以上且总分排名较上次考试进步20名及以上的前10名同学获此奖项。
二、奖励方式:集体奖颁发奖状,个人奖颁发证书和奖品。
考试有违纪的学生不在获奖之列。此方案的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
延吉市第三高级中学
2015-3
延吉市第三高级中学
《学生成绩奖励方案》
条幅内容: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学段成绩表彰大会
奖项归类
一、集体奖(奖状20个)
:文理各1名;总分平均分第二名:文理各1名
:文理各1名;总平均分第二名:文理各1名
表彰文字:※年※班在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高※年级期中段考试中获得总分平均分第※名,特发此状,在资鼓励。
二、个人优胜奖
:每年级文理各2名
:每年级文理各3名
:每年级文理各5名
三、单科状元奖
每年级文理各6名
四、个人进步奖
每年级文理各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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