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部位标记制度
一、目的:确保手术部位标记工作有据可依,提升工作品质。
二、权责:
1、主刀或一助医生在病人手术部位皮肤做标记,特别是有左右区别的手术部位。
2、手术室护士:确认手术部位。
3、麻醉人员:再次确认手术部位。
三、标记时间:
1、急诊:由外科主刀或一助医生诊断后取得病人及家属同意后做标记。
2、住院:手术前一天由主刀医生或一助取得病人及家属同意后做标记。
四、标记原则:
1、手术部位的标记应尽可能在清醒的状态下进行,并征求病人的同意。当病人拒绝手术部位的标记时,医生应考虑采用书面的手术部位确认方式。
2、凡涉及有双侧(有左右侧之分的肢体、器官、部位等)、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对手术侧或部位均需做手术部位标记。
五、标记方式:
1、手术标记方式以记号笔标示手术切开线或以直径2-3厘米空心圆标示并注明为“左”、“右”侧。
2、患处已有纱布、石膏、牵引器等,统一标记于包扎物上方4-5cm处,以空心
圆标示且注明为“左”、“右”侧。
3、无法标示手术部位,如口腔、眼睛等,以空心圆标注于手术部位旁边。
六、手术部位辨识及标记说明:
1、医师确认病人之手术部位后,以不掉色油性记号笔标记。
2、病区护士在病人送手术室前核对标记,标记有疑问时,联络医生,完成手术部位标记。
3、病人送至手术室护理站,护理站工作人员确认手术部位:
①意识清醒之病人,请病人说出医师欲执行手术的部位,核对手术部位标记是否正确。
②未成年人、老年人或意识不清者,请家属说出医师欲行手术的部位,核对手术部位标记是否正确。
③标记有疑问时,联络医师至手术室等候区,完成手术部位标记。
4、手术室巡回护士再次确认手术部位:
5、医师划刀前,手术医师、麻醉人员、手术护理人员一起再次确认手术部位。
七、注意事项:手术标记采用不掉色的油性记号笔。
八、使用单位:各手术科室、麻醉科、手术室等。
病人住院后准备手术
手术医生于病房做手术标记
病区护士核对标记
病人接到手术室等候区
手术室护理人员核查标记
手术部位标记是否完整
确认未完成项目
手术部位是否双侧
请医生补齐标记
将病人接入手术间
进行手术
手术部位标记流程图
淮北市人民医院
手术部位标记确认单
科别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病案号
诊断
手术方式
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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